涉案逾31亿,查封房产千余处! 李传良,一个在鸡西市政治舞台上曾经拥有一定权

北海以北看社会 2024-10-14 19:57:59

涉案逾31亿,查封房产千余处 ! 李传良,一个在鸡西市政治舞台上曾经拥有一定权力的人物,其职业生涯轨迹显示出他在当地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 他长期在鸡西市工作,担任过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等职务,2012年1月升任鸡西市副市长,2014年4月转任鹤岗市副市长。 然而,权力的上升并没有让他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而成为他满足私欲的工具。 他的贪婪行径涉及多个方面。在经济上,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2586.011967万元,这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这些公共财物本应是用于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却被他据为己有。 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92.1128万元,这种权钱交易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的公信力。 此外,他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325.185136万元。他的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他的贪婪还体现在对资产的疯狂占有上。他将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 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这些资产的查封和扣押,只是他贪婪的冰山一角,但已经足以让我们看到他对财富的无节制追求。 李传良的堕落并非一蹴而就,从他的一些行为可以看出他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他曾和时任鸡西市市委书记许兆君交恶,并实名举报许兆君违规报销家人差旅费。 然而,他自己却陷入了更深的贪腐泥潭。在辞去公职前,他把家人也转移到了国外,这一举动显然是为他日后的外逃做准备。 2018年11月15日,他正式逃匿境外,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他还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以为这样就可以逍遥法外。 但是,他低估了我国法律的威力和政府打击贪腐的决心。我国法律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设有专门的程序来追缴违法所得。 2013年1月1日,经过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其中增设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对于像李传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在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此次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没收李传良违法所得的申请。 这一案件也引发了我们对权力监督和廉政建设的思考。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如何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对官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权力的来源和使用的边界。只有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贪婪的滋生,才能有效防止贪腐行为的发生。 其次,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加强对官员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例如,可以加强审计监督,对官员的经济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加强舆论监督,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官员的行为和决策过程。 从李传良案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法律是公正的天平,无论犯罪嫌疑人的地位有多高,无论他们逃到哪里,法律都会对他们进行制裁。 李传良以为自己可以通过外逃和转移资产来逃避法律的惩罚,但最终还是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未来的廉政建设道路上,我们要从李传良案中吸取教训。 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官员的教育和监督,让他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的执行力和威慑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李传良贪腐案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它让我们看到了贪婪的危害和法律的力量。希望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处理,能够让更多的官员警醒,让社会更加廉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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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4 20:16

    诛九族

  • 2024-10-14 20:33

    他出卖的国家利益大概是天文数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