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农夫与蛇!辽宁,70岁老太太去诊所看病,突然晕倒休克。医生赶紧给她实施心肺

雪峰说法 2024-10-15 22:38:51

现实版农夫与蛇!辽宁,70岁老太太去诊所看病,突然晕倒休克。医生赶紧给她实施心肺复苏,可没想到,老太太人是抢救过来了,可却断了3根肋骨。老太太儿子认为,医生用力过猛导致母亲肋骨断裂,应该负责,并向医生索要11万赔偿。医生却说,他要是不出手,老太太早死了。最终,老太太儿子将医生诉至法院,此案先后经历了两审,才有了结果!

(案例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夜里10点,王英明的诊所灯火通明,他不是在给人看病,而是在给村干部鸣冤。

平时,王英明的诊所晚上8点准时关门,可这天,他却不想回家,一肚子委屈,必须得跟村里主事的人念叨念叨,希望村干部能给他讨一个公道。

这么多年,王英明说他一直遵照墙上挂着的四个大字“悬壶济世”,行医做人,没做伤天害理之事,可怎么就遇到了刘大娘这一家无赖之人。

那天下午,刘大娘拄着拐杖跑到王英明的诊所,说头晕,胸闷气短,让王英明给她开点药。

王英明给刘大娘量了血压,压差大的离谱,于是转身去给刘大娘开药。

结果,还没等王英明开药,刘大娘就晕倒了。还好在人没着地的时候,就被王英明接住了。

王英明手指往刘大娘鼻孔处一搭,可把他吓坏了,没了鼻息。

王英明行医多年,很明确刘大娘这种情况是典型的心脏骤停症状。必须要在黄金4分钟内实施抢救,这样才有生还的机会,否则就丧命。

于是,王英明赶紧给刘大娘按压胸腔,实施心肺复苏,4分钟过去了,王英明累的满头大汗,还好刘大娘醒过来了。

王英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然后赶紧拨打120,接着联系刘大娘儿子刘勇。

刘大娘被送往医院救治,检查结果,却发现,刘大娘断了3根肋骨。

刘勇十分生气,跟妻子说:肯定是王英明给咱妈按压的太重,咱妈才断了3根肋骨。都赖他,我去找他去。

说完,刘勇就给妻子交代好照顾母亲的事宜,然后掉头就回村,径直去了王英明的诊所。

一进诊所,刘勇二话不说,就揪着王英明的衣领说:你压断了我妈3根肋骨,我妈现在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疼的嗷嗷叫,你说,这事儿现在咋办?

王英明直接甩开刘勇的胳膊:去你的,要不是我及时出手,你们家这会儿大门上都该贴白对联了,不说声谢谢不说,还反咬一口,我真是瞎了眼了,救你母亲。

两人理论了两个回合,刘勇了解事情全貌后,好像也觉得自己理亏,于是就拍拍屁股走了。临走之前,撂下一句话:我妈这次住院花多钱,你得给我赔多钱。

刘勇走后,王英明打电话叫来了村干部,诉说自己的委屈,这一说就停不下来,直到晚上10点,这才有了刚开始那一幕。

刘大娘在医院住了18天,花了11万,刘勇找王英明赔偿,王英明拒绝了,于是,刘勇将王英明诉至法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刘勇称,母亲是在王英明诊所晕倒的,王英明实施心肺复苏,用力过猛导致母亲3根肋骨骨折。所以,王英明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刘勇认为,王英明应当赔偿母亲住院18天的医疗费,以及后期的康复费用,共计11万元。

2、法庭上,王英明辩称,他是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的,没有违反诊疗规范。

另外,抢救过程中为了救人,如果力度和频率不够,刘大娘活不了,这在医学上是允许出现的。

再者,在心肺复苏实施过程中,肋骨骨折是医学上常见的病发症。

所以,王英明认为,他是在治病救人,不存在侵权,不用担责。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王英明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刘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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