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意外了!”上海一男子于2024年9月,花了800多万买了一套一楼的房子,却不

整天想死的鱼 2024-10-16 10:37:09

“太意外了!”上海一男子于2024年9月,花了800多万买了一套一楼的房子,却不料,付钱后才被邻居告知10多年前有工人摔死在1楼院子。男子认为原房主故意隐瞒房子是“凶宅”,要求退房退钱,原房主却表示并不知情,并要求男子尽快偿还100万元尾款,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抽屉视频2024年9月26日———-事发上海,男子崩溃:花800万买的房子是凶宅?法院判了) “这房子邪门得很,以前死过人!”林振刚从装修公司回来,就被邻居老王堵在门口,神神秘秘地丢下一句话。林振心里咯噔一下,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了上来。 他想起自己花725万巨款买下这套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一楼带院房子,当初看房时可是满心欢喜,如今却被扣上了“凶宅”的帽子,这落差实在太大。 林振强装镇定地询问老王究竟是怎么回事,老王却只是含糊其辞,说是什么工人坠楼,具体情况也不清楚。林振越听越心慌赶紧上网查询,结果还真让他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原来在十多年前,这栋楼确实发生过一起工人坠楼事件。当时一名工人在8楼安装空调,因操作不当不幸从高处坠落,正好掉进了林振购买的这套一楼的院子里。 救护人员赶到时只能翻墙进入院子,将已经奄奄一息的工人抬出送往医院,最终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 得知真相的林振如遭雷击,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工人坠楼的画面,他甚至能想象到当时血肉模糊的场景。林振越想越害怕,晚上睡觉都会做噩梦,这房子还没住进去就快把他折磨疯了。 林振思来想去决定去找卖家方波问个清楚。当初买房时方波可是只字未提“工人坠楼”的事,现在出了这种事,他必须给个说法。 “方先生,我们也算老朋友了,当初买房的时候,你怎么不跟我说清楚房子的情况?现在出了这种事,你让我怎么住?” 林振压抑着怒火质问方波。 方波却是一脸无辜表示自己对“工人坠楼”事件毫不知情,更没有故意隐瞒,还说林振这是在无理取闹。 “林先生这房子我住了十几年,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工人坠楼的事,你要是不相信,可以去问问其他邻居。再说了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你也仔细看过条款,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现在说这些是想反悔吗?” 林振被方波这番话怼得哑口无言,当初他急于买房确实没有仔细调查房子的情况,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林振越想越气,他认为方波故意隐瞒房屋曾发生死亡事件,这属于欺诈行为,于是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还800多万元的房款。 方波也不甘示弱,反诉林振恶意拖欠房款,要求他支付剩余的100万元房款,并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林振坚称方波故意隐瞒事实,导致自己购买了“凶宅”,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要求方波赔偿损失。 方波则辩称自己对“工人坠楼”事件毫不知情,不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而且工人也并非在房屋内死亡,不符合“凶宅”的定义,林振的诉求完全是无理取闹。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以下事实:2007年12月一名工人在涉案房屋8楼安装空调时,不慎坠楼,掉入一楼院子内。 事发时一楼无人居住,救护人员赶到后,翻墙进入院子,将受伤工人抬出送往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医院病历记载,工人入院时已经死亡,死亡时间为当天上午10点56分。经调查工人坠楼属于意外事件,并非自杀或他杀,且死亡地点并非在房屋内而是院子里。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认为:本案中虽然涉案房屋院子里曾发生过工人坠楼死亡事件,但该事件属于意外事故,并非自杀或他杀,且死亡地点并非在房屋内,不符合“凶宅”的定义。 没有证据证明方波在出售房屋时,知晓或应当知晓“工人坠楼”事件,其行为不构成欺诈。林振作为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负有对房屋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的义务,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林振的诉求,并判决其支付剩余的100万元房款给方波。 这起“凶宅”疑云的房产交易纠纷,最终以林振的败诉而告终。这场官司不仅让林振损失了巨额的房款,还给他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

0 阅读: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