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男子开车回小区,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人停了车,他在业主群询问无果后,直接用

傻瓜叫阿哥 2024-10-19 23:17:28

江苏镇江,男子开车回小区,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人停了车,他在业主群询问无果后,直接用车横在车位前面堵住了对方的车子。次日男子去开车时,对方不让他走,查看监控发现,在自己下楼前,对方已经对自己的车辆猛踹。男子报警处理,对方表示愿意赔偿道歉,可男子的态度让他们傻眼了。网友:这就是占人车位,态度嚣张的下场。

(来源:时间视频 )

谭刚晚上回小区时,看到自己的车位上停着一辆车,想着可能是哪位邻居停错了,就拿出手机,在业主群发了消息:请停错车的邻居下来挪一下车。

他在车里等了许久,可业主群里始终没人接话,也没有看到有人下来挪车。

谭刚也有些生气,他直接把自己的车横在车位前面,正好把对方的车给拦住了。如果对方要出去,那就得联系自己挪车。

停好车后,谭刚就熄火关门,回家休息去了。

次日,谭刚下楼开车出去时,看到一男一女站在自己的车前,满脸怒气的看着他,其中一名男子满脸怒气的质问谭刚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车给堵了。

谭刚心里也窝着火,但是还是耐心跟对方解释:这是自己的车位,自己前一天晚上回到小区后,已经在业主群问了,可没人回应。自己急着回家,又没有其他的车位,只能这样了。

并且自己在物业那边都有备案的,如果你们急着出去,去物业那里问一下,打个电话给自己不就好了吗?

可对方却不依不饶,那名女子质问他:“还是说我们停了你的车位,你要把我们的车敲掉。”

谭刚说自己没有敲掉对方的车,他打开车门,打算把车开走。

可这一男一女却不让谭刚走,那名男子还爬到了谭刚的车顶上。

谭刚下车后,才发现自己的车门上有多处划痕和凹凸,自己急着上去开车,都没有发现。

他报了警,调取物业监控后,发现在谭刚下楼之前,那名黑衣男子曾狂踹谭刚的车辆。

对方见事情闹大了,急忙表示愿意赔偿道歉,可为时已晚了,谭刚表示自己会先去定损,然后按照流程来处理,该怎样就怎样。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占用他人车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车主有权要求对方把车挪走,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十一)赔礼道歉。

谭刚作为车位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车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谭刚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占用。

视频中的男子和女子擅自将自家车辆停在谭刚的车位上,侵犯了谭刚的权益,谭刚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将车辆开走,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2、私人财产不受侵犯,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0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构成犯罪的,会被治安处罚。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随意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可以达到立案标准。

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当事人又不愿意调解的,或被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谭刚把车停在车位前,把对方堵住了,对方破防,猛踹谭刚的车辆,如果谭刚的车辆定损在5000元以上,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对方赔偿损失,谭刚谅解对方,那么对方不会被起诉。

3、男子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男子占用了谭刚的车位,还对谭刚的车辆进行损毁,以及不让谭刚离开,其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占用他人车辆,本身就是不对的,被业主堵在车位后,跟业主赔礼道歉,双方也能化解矛盾。

可男子却因一时冲动,对着车辆一番狂踹,又阻止业主离开,除了要赔偿业主车辆的损失,还得看业主是否原谅他,不然他真的就摊上大事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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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0 02:48

    现在乱占车位的事时有发生,占车位的人都很牛逼,叫不来把车开走,总归是因为没有惩罚。只有有车损了,才会有惩罚。法律里的侵犯他人权益,在这些人眼里都无所谓,因为就算报警,警察拿他们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