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和表姐租住在一起,事发当晚,表姐男友酒后敲门,称要拿一些东西,女子就给男子开了门,结果两人在房间里先后三次发生关系,事发后,女子求助男友称被“表姐夫”侵害,可是表姐夫却称是女子自愿,因为女子身上没有伤。
小苏与表姐苏某为了节省房租,于是便共同租住着一间房子,日子虽平淡却也安稳。
一天晚上,小苏独自在屋里,享受着片刻的宁静。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这份宁静。小苏轻声询问:“谁呀?”门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表姐的男友绕某。
绕某的声音有些含糊,他说自己喝了一些酒,想来拿一些苏某的东西。小苏心想,绕某毕竟是姐姐的男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便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门。
门刚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绕某摇摇晃晃地走进屋里,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迷离。小苏刚想询问绕某要拿什么东西,却没想到绕某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猛地将小苏推倒在床上。小苏惊恐万分,她拼命挣扎着,试图反抗绕某的侵犯。然而,绕某的力气很大,小苏的反抗显得那么无力。
随即,两人三次发生了关系,直到绕某精疲力尽地睡了过去。
直到这个时候,小苏拿起手机,给男友发了一条求助信息:“我被表姐夫侵害了,快来救我!”发完信息后,小苏又想到了嫂子。嫂子离自己比较近,或许能更快地赶到。她又给嫂子发了一条求助信息:“嫂子,我出事了,快来!”
嫂子在收到了小苏的求助信息后,她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嫂子没有丝毫犹豫,赶紧带着丈夫一起朝着小苏的住处赶来。
当嫂子和哥哥赶到小苏的住处时,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愤怒不已。绕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而小苏则蜷缩在角落里,泪流满面。
哥哥看到这一幕,怒火中烧,他拿起旁边的热水器,朝着绕某狠狠地打了过去。绕某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惊醒,他惊慌失措地想要挣脱。也许是自知理亏,绕某没有过多反抗,在哥哥的追打下,他挣脱后便仓皇逃走了。
嫂子和哥哥赶紧来到小苏身边,安慰着她。小苏此时已经泣不成声,她的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创伤。几个人商议后,决定一起到派出所报了警。
事发后,绕某被警方抓获归案,而绕某却坚称是小苏自愿的,他声称小苏身上没有伤,所以不能证明他是强迫小苏的。
然而,根据刑法的规定,QJ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小苏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但不能仅仅以此来判断她是自愿的。
首先,小苏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男友和嫂子发出了求助信息,这充分表明了她的不情愿。
其次,绕某在未经小苏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房间并将小苏推倒在床上,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强迫性。
最后,绕某在与小苏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小苏进行了反抗,这也进一步证明了绕某的行为是违背小苏意志的。
很快,案件就被移送到了法院,小苏也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绕某赔偿11万元。
而绕某的辩护人则提出,如果没有小苏的配合,绕某不可能一只手按住受害人就能顺利实施,而且,受害人体表没有淤青痕迹。证据之间疑点重重,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也不具有唯一性,根据“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应判决绕某无罪。
可是,法院并未采纳绕某一方的辩解,仍然认为绕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受害人损失2000余元。
最后,这个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尤其是女性朋友,要学会保护自己。当遇到危险时,要勇敢地寻求帮助,不要因为害怕或者其他原因而选择沉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那些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不愿意还能来3次,奇怪了
三次都没有过瘾,所以。。。
所以男人必须要留有证据
三次都还没天亮?这是有多快呀
禽兽不如,连妹子都不放过!我找别人都是非常配合的!甚至是非常主动的,[静静吃瓜]
枉法裁判真多!男人真冤枉!怪不得女拳越来越多!
当一个女人真心不配合,你除非是点穴高手才能控制住她,否则,别说三次,一次都不可能!!!冤假错案何时休!??
三年太少了,赔二千
多一个蓝药丸就粮全其美,其乐融融
见睡着了,没能立刻拿到钱,
又是一个仙人跳
一看不中用,干脆果断报警。
女的不愿意,不信能进去
纯属扯淡!一对一能强奸的到?
第一次算强奸,第二次第三次还算强奸吗?
男人,难啊,都是女人的理了
[思考][思考]发生时愿意,结束后因为所以后怕了后悔了
不太正常啊,来三次,有点说不过
男人被女人连哄带骗的强奸的有没有?[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