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死谁有理!”广西贺州,男子参加流水席,从早上一直吃到下午才骑摩托车回家。谁

粉墨叔叔登场 2024-10-22 16:36:05

不是谁死谁有理!”广西贺州,男子参加流水席,从早上一直吃到下午才骑摩托车回家。谁料,回家路上发生车祸,追尾他人车辆,不幸死亡。事后,男子家属虽然获得了涉事司机的赔偿,但是并不满足,又将流水席主办人以及与男子一起吃席的3名陌生人告上法庭,索赔42万元。法院这样判! 广西贺州一场乔迁流水席引发的官司近日尘埃落定,当地法院驳回了一起高达42万元的索赔诉讼,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悲剧,一位村民酒席后驾车遇难,家属不满仅获得肇事方赔偿,将宴席主人和同桌三位素不相识的村民告上法庭,本案引发了广泛争议,到底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 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后,在当地引发热议,许多人认为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悲剧值得同情,但不能因此突破法律的底线,将本不该承担的责任强加于他人身上。 回溯这起案件的始末,要从一年前的那场乔迁流水席说起,2023年春天贺州市某村村民陈某(化名)为庆祝新居落成,按照当地习俗在家中摆设流水席,招待乡亲们前来庆贺。 这本该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喜庆日子,却因为一场意外演变成了一桩令人扼腕的悲剧,事发当天村民徐某(化名)一早便骑着摩托车来到陈家。 按照当地流水席"先来先坐"的规矩,他被安排与素不相识的邓某、何某、蒋某同桌就座,从早席到午席几位同桌虽互不相识,却在酒席间相谈甚欢,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一顿饭从早上直接吃到了下午。 下午1时许徐某独自骑着摩托车踏上了回家的路,然而途中他因未能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这场意外让徐家失去了顶梁柱,也让整个村庄笼罩在悲伤的氛围中。 事故发生后,涉事司机迅速与徐家达成赔偿协议,但徐某的家属认为这样的赔偿远远不够,他们将矛头指向了宴席主人陈某和同桌的三位宾客,认为他们未尽到"共同饮酒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理应为徐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于是徐家将陈某和三位同桌宾客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42万余元,这一数额引发了广泛争议,不少网友认为这种索赔行为有失公平。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虽然《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经营场所和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应当在合理范围内。 查阅相关判例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件并不鲜见,2022年江苏某地也曾发生过饭局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当时法院也是基于证据不足、因果关系不明确等理由驳回了类似诉讼。 这些案例都说明,法律在同情受害者的同时也要维护社会交往的基本秩序,值得注意的是徐家在事发后未对死者进行尸检和酒精检测这直接导致了举证困难。 法律专家指出,"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死者死亡与饮酒之间的因果关系,索赔请求就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另外调查显示当天的酒席现场并无强迫劝酒行为,作为成年人徐某对自己的饮酒行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同桌饮酒者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提醒、劝阻义务,但这种义务是有限度的,不能无限扩大。 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宴席主人和同席饮酒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在流水席这样的场合,主人不可能照顾到每位宾客,而素不相识的同桌之间,更不应苛求过高的注意义务,这个判决准确把握了法律和情理的平衡点。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是对一个具体纠纷的处理,更是对社会价值观的重要引导,法律不能因为同情而偏离公平正义的轨道,也不能因为悲剧的发生而无限扩大他人的责任范围。 每个成年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基础,同时这个案件也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饮酒后驾驶的危险性不容忽视,再热闹的酒席也不能让我们忘记安全的重要性。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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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3 07:20

    行吧,这操作一下来,以后谁都不敢再请你家里任何人去吃席了

  • 2024-10-22 17:28

    听说过一个事,六个人喝酒,喝走了一个,剩下五个一人赔了五万,不赔就把死人抬你家去。赔过之后,五人觉得很冤枉啊,又凑在一起喝酒,然后又走了一个。

    观门弟子 回复:
    那么问题来了,最后一个走的人赔了多少[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