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不要这阿姨!”浙江温州,80多岁的老人被高薪保姆推下轮椅,无助的坐在地上,随后被保姆推着轮椅故意撞击,小伙上前扶起后,发视频找到亲人,将此事曝光! 李爷爷(化名)80多岁了,但子女忙于工作,分不开身,就给他找了个四十多岁的保姆贾某(化名)。 之后子女更放开了,下班有空时来看看他,本以为有了保姆后,李爷爷会过得舒坦点,没想到这竟是他不幸的开始! 贾某不管做什么,都一脸不耐烦,看到李爷爷行动不便更是嫌弃不已,但当着他子女的面,又假装很热心负责。 当子女不在场时,就会对李爷爷变脸色,有时候想让她帮忙也会被无情拒绝。 李爷爷想告诉子女,又被她威胁,为了少受点罪,李爷爷只好忍气吞声,人前什么也不敢说。 10月26日,李爷爷嫌家里闷,想出去散散心,没想到,贾某虽然推着他出去了,脸上还是很难看,当推到一个无人的路边时,令李爷爷惊恐的事发生了。 贾某突然把他从轮椅上推了下来,李爷爷坐在地上,无法起来,想让贾某帮忙,她也只是叉着腰冷眼看着,就这还不解气,她推着轮椅,故意撞了李爷爷好几下。 这一幕正好被一名小伙拍了下来,看到李爷爷的处境,他直接上前帮忙,把他扶了起来。 看到有人帮自己,李爷爷委屈不已,不住地说道:“同志,我不要这个阿姨,我不要这个阿姨……” 帮人帮到底,小伙将视频发给自己的朋友,让他帮忙问问这是谁家的老人,一定要帮他通知到家属,揭开保姆的真面目。 巧合的是,朋友刚好认识老人的儿子,之后小伙也把视频发给村委了,目前事件已经在调查中。 老人一家花了钱请保姆,请来的不是照顾却是虐待,这太令人寒心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保姆贾某的行为明显是对被看护人李爷爷的虐待,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更是触犯了法律。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贾某的行为会对老人造成身心伤害,已经构成了虐待,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贾某对李爷爷实施的暴力行为,包括将其从轮椅上推下,并用轮椅故意撞击,这些行为严重会导致老人骨折甚至S亡,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 《刑法》有关规定,对于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会被处以严厉的惩罚,情节恶劣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贾某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李爷爷作为老年人,享有国家法律保护的基本权益,包括生活照料和人身安全保障。而贾某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还对李爷爷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 这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保护老年人免受伤害的原则。贾某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李爷爷的家人也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贾某的行为对李爷爷的健康造成了损害,还有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贾某无从抵赖,李爷爷的家人有权要求贾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贾某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派遣的,则该公司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家政公司有责任为雇主,安排合理、专业的人员,如因为管理漏洞,没有进行专业的培训等原因,造成员工失职,这也是公司的过失。 建议李爷爷家属报警处理,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给李爷爷一个交代!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新闻夜航2024年10月26日关于《10月26日,浙江温州,网友爆料一保姆虐待老人,老人被褪下轮椅后遭轮椅撞击》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真够缺德的!虐待老年人应该严惩!!
这保姆不给她两巴掌不能平心头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