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花了80万买一套房子,可因为长期在外地,直到五年后才想起,女子本想

青山吃瓜瓜 2024-10-28 16:42:22

湖南长沙,女子花了80万买一套房子,可因为长期在外地,直到五年后才想起,女子本想把房子卖掉,可当她来看房子时傻了眼,原房主未经女子同意,将房子改造出租了!女子讨要说法,原房主却放话:当初房子卖得太便宜,女子休想把房子要回去,否则大家鱼死网破。 2016年,申女士的母亲在长沙为她购置了一套房产,这位母亲的动机简单且温馨,希望给女儿一份保障,在未来婚姻或生活遇到变故时能有一处可以依靠的地方。 可由于申女士的工作需求,她长期居住在他地,这套房产也随之被搁置。,在房产过户后的最初几年,申女士几乎完全忘记了这笔投资。 随着事业的发展,她忙于自己的生活,未曾回到长沙,也没有安排出租或管理的计划,直到近期因经济周转需求,她才重新审视这套曾经被忽视的资产,计划将其出售。 当她满怀期待地回到长沙,对房产进行一番查看评估时,等待她的却是令人震惊的景象,这处位于长沙的房产内部早已不是她记忆中的样子。 屋内的结构被彻底改变,原本宽敞的户型竟然被隔成了多个小间,每一间都住满了租户,她的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随即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试图查明情况。 物业公司告诉她,这处房产从未欠费,但近一年内的物业费拖欠已超过万元,租户称自己是从前业主手中租得房间,前业主刘某某早已以中介的方式向外租赁。 这一发现彻底震怒了申女士,作为房主,她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租金,且房产已在五年前过户给自己,刘某某本无权再次租赁。 经过与租户的简单交谈后,申女士得知,房子是被刘某某多年前私自改造并出租,租赁款用以弥补“低价售房”带来的“亏损”。 申女士随即联系到刘某某,试图讨要说法,面对申女士的质疑,刘某某的解释显得既不合理又冷漠。 他称当初80万出售的价格“过于便宜”,自认为是一个“不合适”的交易,因此通过租金收入来弥补心中的“不平衡”。在多次联系申女士未果的情况下,他便自作主张地将房产改造并出租。 这样的解释显然未能说服申女士,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火药味渐浓。刘某某不仅没有悔意,反而态度强硬,声称要继续收取租金,否则不惜“鱼死网破”,甚至扬言会让申女士无法轻易“收回”这套房产。 申女士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依法享有对该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尽管刘某某认为房价过低,但在已达成的交易中,他并无权通过“事后补偿”方式弥补自认的损失。 未经所有者同意,刘某某的租赁行为无法律效力,合同自然无效,因此,申女士有权要求刘某某返还房产,并赔偿其非法出租期间所产生的租金收入。 此外,由于房产处于他人非法占用状态,申女士可通过诉讼途径追求更广泛的赔偿权益,包括因物业费拖欠导致的财务损失。 这一事件不仅是个人权益的博弈,更折射出购房市场的诚信危机,在长沙等地的楼市中,低价房产吸引力巨大,但其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往往不为购房者所察觉。 对于购房者而言,购房是一项严肃的投资行为,合同的每一条款和法律的每一项条文都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石。 此事件提醒人们,在交易中不仅需要清晰的法律意识,更要具备风险评估能力,以避免类似的法律纠纷。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2021-04-13 《女子买完房忘记了,闲置5年后才想起,上门一看被前任房主出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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