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干活时挖到一截断肠草根,而后丢在路边。男子一工友好奇,不知为何物,捡起

兰亭说事 2024-10-29 14:16:35

云南,男子干活时挖到一截断肠草根,而后丢在路边。男子一工友好奇,不知为何物,捡起来尝了尝,结果中毒身亡。事后家属不愿意了,认为断肠草是男子挖的,男子随意丢在路边,也没提醒死者有剧毒,要求男子赔偿。谁料,男子同意赔偿并赔偿死者家属2.8万元后,死者家属又不愿意了,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男子再赔偿40余万元。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发当天,村民们正在进行一项集体义务劳动 - 为村里埋设自来水管道。大家干劲十足,希望尽快完成这项改善生活条件的工程。52岁的白某和其他村民一样,挥汗如雨地挖沟埋管。   中午时分,白某在挖掘过程中,意外发现了一些植物根茎。他随手将这些根茎放在了沟边的草丛里,并未多加注意。殊不知,这看似普通的植物根茎,竟是当地有名的剧毒植物 - 断肠草的根部。   午休时间,46岁的张某来到工地查看进度。他看到沟边的根茎,误以为是可食用的野菜,便顺手拿起来尝了一口。不久后,张某开始感到身体严重不适,而同伴们赶紧将他送往医院。然而,尽管医护人员竭尽全力抢救,张某还是因中毒过深,于当晚不幸离世。   这突如其来的悲剧,给张某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在悲痛之余,张某的家属开始追查事故原因。很快,他们得知是白某挖出,并放置在路边的断肠草根,导致了这场悲剧。   在村委会的协调下,白某与张某家属进行了协商。出于对邻里关系的考虑和对事故的歉意,白某同意向张某家属支付2.8万元作为赔偿。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看似这起意外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在送走亲人后,张某的家属开始重新审视这起事故。他们认为,2.8万元的赔偿金额远远不足以弥补失去亲人的巨大损失。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多赔偿。   张某家属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某额外赔偿40余万元。他们的主要论点是:白某作为挖出断肠草的人,应该知道这种植物的毒性,却未对他人进行警示;而且随意丢弃在公共场所,导致张某误食身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白某倍感困扰。他认为自己并未主动邀请张某食用那些植物,也不知道那就是有毒的断肠草。况且,他已经按照之前的协议支付了赔偿金。在律师的建议下,白某决定积极应诉,以证明自己并无过错。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对案情进行了详细调查。法官们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并实地考察了事发现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定,本案属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虽然断肠草确实有毒,但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高度危险物。白某在挖掘过程中偶然发现,并放置断肠草根的行为,并不构成重大过失。   法院指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野外植物的辨识和食用应当谨慎。他自主决定食用不明植物的行为,应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此外,原告方面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某的死亡与白某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基于以上理由,法院驳回了张某家属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判决过于冷酷,忽视了逝者家属的感受;也有人认为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这起案件的判决,为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它强调了个人在野外活动时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提醒人们在处理类似纠纷时要客观理性,不能单凭主观臆断。   同时,这个案例也引发了人们对农村环境安全的思考。当地政府表示,将加强对有毒植物的管理,并在村民中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虽然法院的判决给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但对于张某的家人来说,失去亲人的伤痛难以在短时间内平复。这起悲剧也提醒我们,在享受大自然馈赠的同时,也要时刻保持警惕,尊重自然,敬畏生命。   律师们指出,本案的判决主要依据了,《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本案中,法院认定白某并无重大过错。同时,《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本案并非文体活动,但张某自主决定尝食野生植物的行为也带有一定风险性,这一条款的精神在此案中得到了体现。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张某家属作为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白某的行为与张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也是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重要原因之一。   然而,这个案例也暴露出农村地区,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当地政府表示,将以此案为鉴,加强对农村地区有毒植物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他们计划在村庄周围设立警示牌,标明常见有毒植物的特征和危害,并定期组织村民参加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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