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谁曾想到,法官竟判决书的刑期开始时间写早了一年,导致原本应于2025年才能被释放的男子,在2024年1月就出狱了。九个月后,法院发现当时的错误,将男子重新羁押,新的刑期从重新抓捕的时间起算,为期一年,网友吵翻了! (来源:大风新闻) 卫某是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他和妻子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走上了敲诈勒索罪的犯罪道路。 2021年1月20日,公安机关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核查整理后,认为卫某已涉嫌犯虚假诉讼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随后,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后,对卫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指控成立,以卫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判了卫某有期徒刑四年。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于2021年1月20日将卫某刑事拘留,那卫某的刑期也应该从2021年1月20日开始计算。但是,法官在写判决书的时候,不小心把判决书写错了,写成了从2020年1月20日开始计算刑期。 接着就发生了法院要纠错,将出狱近9个月的卫某重新羁押入狱,执行最后一年的刑期。 法律怎么看这事,法官犯错了要怎么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这里说的错误实际上分两种: 一种是判决有错误,比如不应该判决有罪的判了有罪,或者原本应该只判3年的,结果判了5年。 这属于事实的认定错误或是适用法律的错误,必须经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审判决,重新审判。 还有一种是判决书上的错误,比如词句的打印错误或表述或计算错误,不影响整个判决书的基本内容的,可以由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进行补正。 从目前来看,卫某遇到的错误是第二种。法官在写判决的时候将日期写错了,这种时候可以由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进行补正。 如果卫某尚未出狱,这事很好解决,继续服刑就是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问题是卫某已经释放了,让卫某重新入狱服刑一年,从表面上看没有问题,实际上呢? 不管是入狱还是出狱,卫某都需要很长时间的去适应,一次坐牢四年,和坐两次牢加起来四年(还涉及到两次入狱的问题),是完全不同的。 对此,《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因过失导致诉讼、执行文书内容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也就是说,法院会根据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本案的法官予以相应的处罚。 至于给卫某造成的损失,法律没有规定,但笔者认为,法院应该给卫某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后,有网友说,错了就错了,人不能再关进去,处理责任人,不能处理蹲监的。 还有网友说,应该补齐到2025年1月19日为止,又不是越狱跑出来的,不能让人进两次监狱。 不同意见表示,可以纠正错误,但是必须赔偿!不能一句话就完事了。 大家猜一猜,卫某是否知道法院的判决写错了?您怎么看? #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后面那一年应该由写错的那个家伙去服刑[祈祷]
这种素质低下的法官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这种事都能写错,这种操作应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