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夏天,陕西西安一个名叫董伟的死刑犯正准备执行枪决,但在枪决前六分钟一通来自北京最高法院的电话却紧急叫停了死刑处决。
2002年夏天,陕西延安的一个监狱内,27岁的董伟正被带上刑场,身旁的警察面无表情,戴上了行刑面罩,气氛凝重。
他的双手被反绑,脚步沉重,四周安静得只听见风声。行刑时间被定在10点30分,时钟的秒针在一格一格地走动,气氛冷肃如冰。
就在这一刻,北京传来了一通急促的电话,话筒另一端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声音坚定而急促地问道:“董伟被执行了吗?”负责执行的法官愣了一下,回答道:“还没有。”
电话中的声音又响起:“我是最高人民法院,暂时停止董伟的死刑执行。”听到命令后,行刑的警察愣住了,时间定格在了10点24分,距离行刑只差六分钟。
故事的开端要追溯到2001年5月1日,那天,董伟与朋友一起在当地一家迪斯科舞厅前等待入场。
就在他们闲聊时,一位自称“社会混混”的男子宋阳出现在董伟面前,宋阳挑衅地盯着董伟的女朋友,并用不堪的语言调戏。
董伟尝试忍耐,但最后一拳挥出,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混乱中,工作人员及时劝阻,董伟选择忍耐道歉,表面上事情暂时平息了。
然而,事情远未结束。深夜里,当董伟独自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突然被宋阳和几个同伙围住,拳脚相加的袭击让他几乎失去了意识。
在慌乱的自卫中,他摸到一块砖头,猛然朝宋阳挥了出去,宋阳应声倒地,头部血流不止。董伟惊恐地跑离了现场,没想到这一击竟成了夺命一击——宋阳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这场命案迅速引发关注,董伟被控故意杀人。
7个月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董伟案进行审理,仅用了两小时就判决他故意杀人罪成立,处以死刑。
董伟的父母和亲友对此判决无法接受,认为他是出于自卫,罪名应该是过失杀人。于是,他们联系到一位富有经验的律师朱占平,希望通过法律程序为董伟争取一次重审的机会。
朱占平深入研究了董伟案的相关细节,他认为董伟确实属于被动自卫,顶多构成过失杀人,根本不应判处死刑。
他提出上诉,并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审,要求改判。然而,四个月后,陕西省高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朱占平明白,这意味着董伟的死刑几乎已成定局。
时间一天天流逝,眼看着董伟的死刑执行日临近,朱占平选择带着案件卷宗奔赴北京,试图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2002年4月29日上午9点50分,朱占平终于设法闯入最高法院一位副庭长李武清的办公室,向他详细陈述了董伟案件的复杂情况。
此时距离董伟的行刑不到40分钟,李武清副庭长立即投入阅读相关卷宗,决定紧急叫停董伟的死刑执行,安排对案件进行重新复审。
这通来自北京的电话拯救了董伟的生命,然而他的命运仍然悬而未决,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董伟的案件成为舆论焦点,许多人质疑判决是否过于严厉。
这一“枪下留人”的奇特事件迅速引发了广泛关注,社会上关于死刑判决合理性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董伟的家人和律师一度认为,只要复审成功,董伟有望避免死刑,但当时的司法环境复杂而严峻。
经过几个月的复审,2002年秋天,董伟被再次押上刑场,这一次没有任何奇迹发生。他平静地走上刑台,周围的空气沉重无比。
警察戴上面罩,举枪瞄准董伟的后脑勺,扣动了扳机,董伟的生命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司法在进步,人也一样
这是防卫过当,被害人也有过错,不应判死刑,我们这边也有一起相似的案件,判了18年有期徒刑
这要表达什么?确实是真人真事?确实不是别有用心?
P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