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急穷人的下场!”浙江男子打零工,谈好价格是858元,干完就结钱,等活干完了,雇主找各种理由就是不结钱,男子无奈之下坐在雇主家客厅等,几个小时后,雇主回来看到男子找上门来,二话不说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男子恼羞成怒跑到厨房摸起菜刀挥舞,雇主应声倒下,男子被指控故意杀人罪,法院判了。
2023年,浙江金华的天气热得不行,柏油路都快化了,路边有个中年男人蹲着,沉默地抽着烟,烟雾缭绕中,他的脸庞愈发显得疲惫。 他叫陈军,一个背负着家庭重担的农民工,为了给生病的老人筹钱治病,背负了不少债务,为了还债,他只能离开家乡,来到金华市打零工。 在炎炎夏日里,陈军常常蹲在路边,期待着有人能给他一份工作,机会终于来了。 陈军无意中听到有人招临时工,工作内容是三天内卸完货,给858元工钱,干完就结账,虽然钱少事累,但陈军顾不上挑拣,他为了生计接下了这份工作。
他连续三天拼命干活,终于完成了任务,汗水湿透了衣服,对于陈军来说,这并不是一笔大钱,但足以缓解他当前的经济压力。 然而,当工作结束,陈军满怀期待地向严强讨要工钱时,等待他的却是一连串的推诿和搪塞。 他总是找各种借口,拖着不给工钱,一开始还说手头有点紧,后来干脆就不露面了,陈军一次次上门讨要,却一次次被拒之门外。 从希望到失望,再到愤怒,陈军的情绪逐渐失控,他走投无路了,就像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坑,怎么也爬不出来,严强不仅欠着陈军的工资不给,还经常骂他。
更让陈军感到屈辱的是,在一次讨薪过程中,严强竟然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侮辱陈军:“不用理他,就是个上门要饭的。”
这句话如同一把尖刀,深深刺痛了陈军的自尊心,他不禁想到,自己辛勤劳动,本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报酬,却被如此对待。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军的内心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怨恨和绝望,他开始产生了极端的想法,他要杀害严强,然后自杀。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如同附骨之疽,难以摆脱。
在一个闷热的夜晚,陈军潜入了严强的家中,他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藏在严强卧室的床头,然后静静地等待。 当醉醺醺的严强回到家中,看到陈军躺在自己的床上时,事态急转直下,严强二话不说,直接掐住了陈军的脖子。
在那一刻,所有的屈辱、愤怒和绝望都爆发了,陈军抓起藏好的菜刀,向严强挥去。 刀光闪过,鲜血四溅,当陈军清醒过来时,严强已经倒在血泊中,虽然最终严强的伤势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但这个悲剧性的结局已经无法改变。 随后的法律程序仿佛一场噩梦,陈军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尽管他的辩护人力陈严强有错在先,但法庭最终还是判处陈军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陈军说,严强先是欠他工资不给,还先动手掐他的脖子,他是一时气愤才动的手,他认为严强也有过错,自己应该得到从轻处罚,可法律并没有完全采纳他的辩护意见。 虽然法律承认严强拖欠工资,但认为这并不构成“重大过错”,不足以成为陈军伤人的理由。 陈军从一个受害者变成犯罪者,固然有他自身的原因,但严强的行为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因素。 法律在审判陈军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反思,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陈军的遭遇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四处奔波,忍受着低廉的工资和恶劣的工作环境,当他们的权益被侵犯时,往往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只能忍气吞声。 陈军一次次上门讨薪,一次次被拒之门外,他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煎熬?他被羞辱,被威胁,他的尊严被践踏,他的希望被一点点磨灭。 那一刻,他可能已经失去了理智,满心只有绝望和愤怒,他拿起菜刀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发泄,为了反抗,为了捍卫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 这起事件也反映了现在劳资关系里的一些问题,一些雇主缺乏诚信,随意拖欠克扣工资,甚至对劳动者进行人身攻击,这样做不仅侵害了工人的权益,还损害了社会的公平。 要想防止类似的悲剧重演,相关部门要改进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劳动者提供更有效的维权途径。 并且还得加强诚信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 更重要的是,社会应该多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的保护,更需要的是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只有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保护,尊严得到尊重,他们才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对将来充满希望。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社会中最基层群体的权益,一个和谐社会不应该让诚实劳动的人为了微薄的工资铤而走险。
我们在面对不公时,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采取极端行为。 858元对于一些人来说也许只是一顿饭的价钱,但对于陈军这样的农民工来说,却是维系生计的关键。
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关注每一个普通人的基本权益,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发展。
信源:宝鸡政法
法律能帮他讨到钱?
这样的法官导致社会更多老赖
拖欠劳动报酬就是犯罪!就是断人生路!
才轻伤而已,最多拘留五天算了!毕竟是被动犯罪。
如果这样事情越来越多,还有人胆敢欠钱不还吗?所以,我支持
这不就是自卫吗?
为难他人就是为难自己,何苦何必。。。
这个案子是警告有钱不给钱的老板,下场可能想象不到,不给钱还掐人脖子,没死已经要谢天谢地了。
法律应该考虑犯罪嫌疑人做完牢出来以后的情况……,要不就判个死刑,要不,就算个账,各归各
法官有可能会走老板的路,啥也不是
讨薪付出的成本有时比得到的更多,时间成本。所以这样的事才经常发生。
有多少人能体会到他当时的屈辱、愤恨和无助?
接种老板就该杀
这样的人就不该判死刑 让老赖掂量掂量
有真理才有公理
把自己的命定价成几百块的蠢货
这种人崇上暴力,就该重受到处罚,为啥不走法律途观,还能得到适当的补偿。
工人要时结才行,干一小时结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