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位岳母为了女儿的丈夫秘密为其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然而,受益人却是她自己,年年为此支付高达9095元的保费,合同期长达二十年。期间,保险公司只对岳母进行了电话回访,完全未曾与女婿接触。当女婿得知真相后,立刻要求终止这份合同,而保险公司却拒绝返还已缴纳的保费,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信源】环球网在2024年10月30日《岳母未经女婿同意为其投保重疾险法院认定保险合同无效》
岳母的“爱”成了女婿的烦心事保险,这玩意儿,图个啥?不就是求个安心嘛。可河南焦作这位王大妈,却因为一份保险,搞得全家鸡飞狗跳,还闹上了法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的起因,是王大妈瞒着女婿小李,给他买了一份重疾险。一年保费9095,交20年。听起来是挺暖心的一件事,可问题就出在,王大妈把自己设成了受益人。
这操作,怎么说呢,有点迷惑。
小李偶然得知此事后,心里自然犯嘀咕:这到底是真爱,还是另有图谋?再一琢磨,保险公司只给王大妈回访了,压根儿没联系过他这个被保险人。这流程,怎么看都不正规。
小李越想越不对劲,坚决要求退保。这下,王大妈不乐意了。她觉得自己一片好心,却被女婿当成了驴肝肺。
可小李也有自己的顾虑:万一真得了大病,岳母不认账,那可就抓瞎了。两人僵持不下,最后闹到了法院。法院的判决,算是给这桩家庭纠纷画上了句号: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这个结果,其实并不意外。
这件事的关键在于一个核心概念:保险利益。啥叫保险利益?
简单来说,就是你得跟保险标的,也就是你投保的东西,有切实的利害关系。比如,你给自己买保险,那你的健康就成了保险的对象,你肯定有这个保险利益。你给孩子买保险,你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构成了保险利益。
但如果没有这种利害关系,你投保就相当于赌博,纯粹是押宝会不会出事。这样的保险合同,法律是不承认的。王大妈和女婿小李虽然是亲戚,但他们在法律上并不算作需要互相抚养、赡养或扶养的近亲属。
也就是说,她对小李的健康,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更重要的是,王大妈投保时,小李完全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追认。这说明,这份保险合同,根本就不是小李的真实意愿。如果没有保险利益,又没有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这份合同就无效了。
这事儿,保险公司也脱不了干系。作为专业机构,他们有义务核实投保人是否具备保险利益,并对被保险人进行必要的告知和确认。可在这件事上,保险公司显然失职了。
他们只给王大妈回访,却没有联系小李,这属于明显的流程漏洞。更别说,王大妈和小李的关系,稍微查一下就能发现问题。保险公司的这种疏忽,直接导致了合同无效,也损害了王大妈和小李的利益。所以,法院判保险公司退钱,也是挺合理的。
保险,不是儿戏,更不能当成“人情”。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保险公司核查义务的监督,避免再有人钻空子。保险公司也得多上点心,别只顾着收钱,把服务和风险提示都抛到脑后。
消费者也要增强自己的风险意识。买保险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弄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别稀里糊涂就签字。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也得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作为消费者,更要增强维权意识,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别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保险,本意是保障,是安心。可如果操作不当,它也可能成为纠纷的源头。
只有各方都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让保险真正发挥出它的作用。
清风过客
保费谁出的?
professor xiong
9000的保费,出险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