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折腾一个企业破产清算的案子,搞得有点焦头烂额。
应该说,普通打工人确实太不容易了,欠薪告公司,赢了仲裁,又胜了诉讼,最后换来的还是一张司法白条,楞是执行不了。
个人在面对企业主体时,还是太弱小了,不是时间与金钱的问题(虽然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也是难题),理论上请律师还是小钱,时间上勉强消耗得起,但是两场官司下来也大半年过去了,这期间,足够企业请职业“背债人”更换法人,转移资产了。
个人与企业间最大的问题是信息的不对等,而目前的司法实践又很强调当事人去主张财产执行线索,这很有些强人所难的味道,所以往往劳动者在执行到这一步基本就等着法院执行庭的终本执行通知吧。
最后,可能部分劳动者不依不饶,寻求走企业破产清算这条路,但是就我目前参与的这几个案件来看,更难。
除了依旧强调所谓的财产线索资料外,还要求当事人写一份企业破产清算的尽职调查报告,详尽描述企业当前经营与负债情况,评析企业破产风险等,呜乎,这......很无语。
难怪仲裁时,很多时候仲裁庭偏向企业,还一本正经得说,当下要保企业,所以个人嘛,就牺牲一下吧......我晕,这像......该说的话么?劳动者本就是弱势,可能离了这份薪水就举步维艰,还要为企业的不法行为而甘做奉献?
但是,据我所知,当下此类案子太多了,基本都不乐观。
所以,只要有欠薪等不法行为,趁着企业尚在正常运营,第一时间就举报投诉才是王道,如果等企业有了准备,或者入不敷出的时候,基本也就后面没啥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