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钱面前,亲情啥也不是!”四川,男子获得80多万拆迁款,他转给姐姐79万,让

呆萌分享社会趣事 2024-11-03 16:24:39

“在金钱面前,亲情啥也不是!”四川,男子获得80多万拆迁款,他转给姐姐79万,让她帮自己买房,没想到,姐姐竟然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男子让姐姐加名,她不答应,让她把房子卖了,把钱还给自己,姐姐也一口回绝,男子找姐姐要2000元路费被拒后,他愤怒的把姐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案例来源:今日说法)

2020年9月的一天,在外打工的骆建华,和老板因为工资的事情吵了一架,他有了回老家的想法。

他不想在外打工受窝囊气了,再说,他年已30,该成个家了,否则,骆家传宗接代,就断送在他手里了,都对不起去世的父母和列祖列宗了。

可在外打工,接触不到姑娘,回到家里,七大姑八大姨帮着张罗一下,缘分来的还能快点。

可没梧桐树,吸引不来金凤凰,得买房置业呀。

于是,他给姐姐骆建敏打电话,直接给她转账79万,让她帮自己在老家选房子。

等房子买好,他这边就辞工回家,在老家找个工作,工资虽然不高,但守家在地。

姐姐告诉他,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成都有发展,适合安居乐业,就把房子买在成都吧,他也没注意,就让姐姐看着办。

这79万,可不是骆建华打工攒的,而是老房子的拆迁款。

2009年,姐姐出嫁后,父亲老骆觉得,该给儿子准备婚房了,就掏空积蓄,给他在镇上买了套二手房,父子俩搬了进去。

可直到父亲病逝,都没看到自己儿子娶妻生子,骆建华安葬完父亲,决定出去打工闯一闯。

外面的日子不好过,但钱比老家好挣,他想趁缘分到来前,把老婆本挣出来。

没想到,2020年6月的一天,他竟然接到拆迁办电话,说镇上的二手房拆迁了,让他回去办手续。

骆建华乐坏了,没想到自己还有这命,赶紧往家赶。

姐姐接到电话也回来了,他在拆迁补偿协议书签了字,得到809000元拆迁款。

姐姐拿到钱后,几个月后,说房子买好了,有了房子了,还缺娶媳妇的钱,他决定在干几年。

3年后,骆建华去看自己的房子,发现房子户型不称心,而且房产证上竟然写着骆建敏的名字。

这让他挺不是心思,他买房咋还不是自己的名字?

他让姐姐把名字加上他的,可姐姐说他没买房资格,加不了。

骆建华说这还不容易,反正他也没看上这套房,不如买了他重新买。

没想到,姐姐当场和他翻了脸,他才知道,从他把79万转给姐姐时,她就动了贪念。

可骆建华看重亲情,父母去世,姐姐是他唯一的亲人,他不想撕破脸。

他准备这件事先放一边,先出去打工,慢慢做姐姐的思想工作,临走,身无分文的他跟姐姐要2000元路费,却被她一口回绝:你那么大的人了,还好意思跟我要钱,一分没有。

骆建华彻底寒心了,既然姐姐不念手足之情,他也就无情无义了。

2023年7月,姐弟俩对簿公堂,骆建华是原告,骆建敏成了被告。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骆建华认为,拆迁款没姐姐的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骆建华认为,骆建敏在拆迁补偿方案确定之前,已经迁出户口,她无法获得征地补偿款。

房子是父亲买给他的婚房,他才是这套房的所有权人,也是他在拆迁协议上签的字,这809000元,和姐姐没一毛钱关系。

2、骆建敏认为,房子是父亲出钱买的,父亲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她还出资八九千,她虽然户口迁出了,但男女都有平等继承权。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父亲去世后,这笔拆迁款,成了父亲的遗产,既然父亲没留下遗嘱,儿女都有继承权,而且她也出了钱,骆建华确实在拆迁协议签字了,但他代表的是姐弟俩,不是他个人。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法院跟拆迁办取得联系,证实当初拆迁办通知了姐弟俩,两人都到场,骆建华签字是代表的姐弟俩,并非他个人。

骆建华将拆迁款中的79万,转给姐姐用于购房,但双方并没明确约定该笔款项的共有性质或各自份额。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且考虑到他们之间的家庭关系,这笔钱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出资。

然而,骆建华明确指示姐姐用这笔钱购房,并让加上他的名字,成为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因此姐姐把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行为,构成了对骆建华财产权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去掉家庭外债,剩下的72万,姐弟俩一人36万。

姐弟俩也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毕竟,感情不能用钱来衡量。

对此,你怎么看?

0 阅读:1857
评论列表
  • 2024-11-04 18:34

    最后两句是屁话,都对簿公堂谁心里没有疙瘩,重归于好那是不存在的。不老死不相往来就不错了

  • 2024-11-04 18:46

    女方凭什么分遗产?又不是大福之家,父母无遗嘱,默认留给儿子。

  • 2024-11-04 19:17

    骗,继续骗

  • 2024-11-04 19:27

    这又是编的买房这么重要的事自己不参与,正常吗,当然父母的房子女都应有份,在具体分配上可以协商,因为父母和儿子在一起可以多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