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女子离异后带4岁的女儿与他人再婚,还让女儿跟继父一个姓氏。不曾想,仅过了一年,女子在工地意外身故。获赔120万元抚恤金的前后,生父将女儿接回家,并将继父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女儿归自己抚养、姓氏也更改回来。继父不同意,认为生父是为了多分割抚恤金。
四川巴中,有这么一位姐们儿,离婚后带着个4岁的小棉袄,又找了个汉子再婚了,还让小家伙跟继父一个姓。结果你猜怎么着?才一年光景,这姐们儿在工地上出了意外,人没了,赔了120万抚恤金。这抚恤金还没捂热乎呢,小棉袄的亲爹就跳出来,把孩子接回家了,还把继父告上了法庭,说是得让孩子跟自己,姓也得改回来。继父可不干了,说这是亲爹想多捞点抚恤金呢。
说起来,咱们这大中国,啥事儿都可能发生。四川巴中,一个不起眼的小城,却因为这么一档子家务事儿,火了。王某和常某这俩人的故事,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家庭伦理大戏,看得人是摇头叹气。就像老舍先生说的:“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但这戏里头的真真假假,情感纠葛,法律扯皮,那可是实打实的。王某和常某那档子事儿啊,得从一场挺普通的婚礼讲起。俩人结婚后生了俩闺女,大的上初中了,小的雪雪才4岁,奶声奶气的。不过呢,日子过着过着,俩人的感情就跟那凉了的茶似的,越来越淡,最后直接吵着闹着离了。常某要了大的,王某就领着雪雪另起炉灶了。这事儿吧,就像老话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王某再婚以后,遇到了个四川汉子李某。李某这人挺敞亮,不光不介意王某是二婚,连带着雪雪也喜欢上了。俩人结婚后,雪雪也跟着改姓李了,每天由李某的爸妈接送上下学。看起来,王某和李某的小日子那是过得有滋有味。可谁能想到呢,命运这家伙就爱瞎捣乱。有一天,王某在工地上出了意外,人就这么没了,这事儿跟天上掉下个炸弹似的,把这家人炸得是晕头转向。一听到那消息,常某立马拉上他家大丫头奔医院去了,跟王某见了最后一面。巧了嘛这不是,还碰上了一年没见的小丫头雪雪。常某说带雪雪回老家玩几天,就这么把她给带走了。工地那边给了李某120万抚恤金,李某琢磨着把雪雪接回来继续养。可常某不乐意了,直接跟李某说拜拜,还把他告上了法庭,说要法院判雪雪归他养,还得改回原来的姓。
李某一听就炸了,说他跟雪雪感情深了去了,连姓都改成李了。他还说常某就是瞅着那120万抚恤金呢。常某呢,他觉得雪雪跟李某又没血缘关系,王某一走,雪雪自然得归他。俩人谁也不让谁,眼瞅着就要打起来了。
法院一看这架势,赶紧介入调查。调查发现,李某跟雪雪虽然时间不长,但感情挺好的,跟亲生的一样。按《民法典》那套说法,这就算是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继女了,李某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继续养雪雪。不过,法院还得琢磨琢磨,到底谁养对雪雪成长更好。法院跑去雪雪的学校和李某的小窝转了转,发现雪雪和李某那感情啊,也就那么回事儿,不深。王某这一走,李某和雪雪之间的那点联系就彻底断了。雪雪自己也说了,她想跟着常某过日子。法院一看,常某是雪雪的亲爹,有血缘关系在那儿摆着,雪雪也乐意跟他,那自然是常某抚养雪雪对雪雪的成长更好。
最后,法院就站队常某这边了,说雪雪以后归常某养,还得把原来的姓给改回来。李某不乐意了,还想再上诉搏一搏,结果二审法院还是站队一审,说不行。这一锤定音,不光抚养权的事儿解决了,那120万的抚恤金怎么分也跟着有了着落。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按法律规定,那120万的抚恤金可不是王某自己留的小金库,而是他家里人共有的“大家伙”。家里人都谁呢?有李某、王某的老妈,还有两个小棉袄。法院在分这“大家伙”时,也是挺讲人情的,看谁跟王某更亲、更离不开他,最后就让王某的老妈和小闺女雪雪多拿了点。
这判决,真是又公平又贴心,还特别照顾了咱们家的小宝贝雪雪。雪雪这下能回常某那儿,改回原来的姓,继续上学玩耍了。李某呢,虽然不能再当雪雪的爹了,但也捞到了一笔补偿金,不算太亏。这一出大戏总算是唱完了,家里的事也都利索了,看来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条文,还是挺暖心的嘛!这案子啊,虽说已经板上钉钉了,但它给人留下的琢磨劲儿,那可还长着呢。这年头,家庭模样是越来越花样百出了,再婚的、单亲的,这些“非主流”家庭那是越来越普遍。它们遇到的难题和挑战,尤其是养娃和分家产的事,那是一点也不少。不过,甭管家庭怎么变,心疼孩子、护着孩子这点,那可是永恒的主题。
就像老舍先生讲的:“家庭啊,就是社会的小身子骨儿,小身子骨儿壮不壮,直接影响社会这大身子骨儿。”在这个变得比翻书还快的时代,咱们得更上心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纽带,特别是得照顾好家里的小不点们。法律嘛,虽然能帮忙断断家务事,但家里人之间的互相体谅和扶持,那才是真金白银。盼着每个家庭都能手拉手走过风风雨雨,一块儿建个暖暖和和的小窝。
离婚不要孩子,看有遗产可得又去要孩子?
女儿肯定跟亲生的父亲好。
个人感觉还是亲爹抚养更靠谱
老婆挂了,老公不是第一继承人么
鲜活生命换来的钱,花着可心安?
这个判决没有问题
谁养都行,重要的是爱孩子。人小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全靠监护人的良心。。。最近看了几例杀孩子的,心惊肉跳的
安道理说王某的大女儿也有份。
如果女子只是受伤要人照顾下半辈子,法院是会判现任丈夫养还是判前夫养?说到底这个就是前夫连基本的伦理道德都没有,还指望女儿跟着会有好结果?不是所有的继父都是坏人,也不是所有的亲父都是好人,不该以血脉来判断人品。
出意外有赔偿金,她前夫来抢。那如果出意外要花很多钱,他前夫会出吗?
利!我问下这孩子亲爹如果没有120万你会要这孩子吗?我再问下这孩子继父你真心疼爱这孩子吗?
这还用想么,母亲不在,亲生父亲是女儿唯一亲人,优其是女儿,只有亲生父母才是最安全的港湾
妈妈死了,小姑娘不能跟继父,这不是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