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男子酒后在车内睡觉,还开了音乐。不料,音响声音太大引起了巡逻民警的关注,民警遂将其叫醒,发现其满身酒气,检测酒精量为195.79mg/100ml,就以酒驾为由,吊销了其驾驶证,男子不服,自己只有醉酒又没开车,便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法院判了!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起特殊案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了我们常见的酒驾问题,更是引发了对现行法律解释的深度思考。
事情要从2023年末的一个寒冷夜晚说起。家住呼和浩特市的李先生(化名)在朋友聚会后,因为喝了不少酒,深知酒后不能开车的他选择在自己的车内休息。为了打发时间,他打开了车载音响,播放着自己喜欢的音乐。
谁知道,音乐声音过大引来了正在夜间巡逻的民警。当时已是深夜11点多,警车经过时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音响声音格外响亮,出于职责所在,民警上前查看。
通过车窗,民警发现一名男子躺在驾驶座上呼呼大睡。敲窗将其唤醒后,扑面而来的浓重酒气让民警立即警觉起来。经过现场酒精检测,李先生的酒精含量高达195.79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
按照规定,民警当场对李先生进行了处罚,给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理决定。然而,李先生对此非常不服气:"我虽然是喝醉了,但我根本就没有开车啊!我是躺在车里睡觉等着酒醒的,这也能算酒驾?"
带着这个疑问,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也现身说法:"那天晚上我一直在跟他通电话,就是让他千万不要开车,在车里睡一觉没事的。他答应了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然而,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两个构成要件,一是操控机动车,二是具有驾驶目的。当事人李先生酒后处于驾驶座位,且车辆处于启动状态(音响在工作),这表明其具备了驾驶的可能性和条件。
法院进一步解释道,预防和制止酒后驾驶是保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即便当事人当时没有实际驾驶行为,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的预备阶段,理应受到相应处罚。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认为:"这判决太严厉了,人家明明是为了遵守交规才选择在车里睡觉的。"也有网友表示:"宁可严格一点,也不能给酒驾留下任何漏洞。"
李先生的遭遇给广大车主提了个醒:喝酒后最好不要待在驾驶座位上,更不要启动汽车的任何设备。如果实在需要在车内休息,建议坐在后排,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您觉得这个处罚决定合理吗?如果您是法官,您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在酒后如何安全等待酒醒,您有什么好的建议?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过度执法了,仅仅是怀疑就判罚显然是不公平。
可能性和条件??那么家里有菜刀的,都阔以按杀人罪起诉
如果这是真的,只能说当地舔都黑了
什么都应该讲证据,不能因为有可能而定罪
只要不是你启动的车辆坐在后排就没事的。
预备阶段?狗屁不通
他就应该先把方向盘卸下来在睡觉,疏忽了,当然如果能把轮子卸了睡觉更安全
为了完成指标
法官随身带生稙器,建议按强奸犯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