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清政府虽然被英法联军打得连咸丰皇帝都逃往热河,并被迫签下《北京条约》,但仍坚持倒驴不倒架,在签订条约过程中,依然玩弄着自我安慰的小把戏。例如签订条约的地点,设在了礼部大堂——过去蛮夷们向大清进贡的地方。而英国全权大使额尔金的座次,被安排在恭亲王奕訢的上座,貌似恭敬,但在满人的礼仪中,这恰恰是下座。然并卵的是,这些自认为的面子上的胜利未能让清政府少割一寸地或少掏一两银子。
1860年,英法联军的炮火烧到北京,清政府的防线已然崩溃,曾不可一世的咸丰皇帝仓皇逃往热河,躲避战火。
眼看着京都失守,面对英法联军的逼迫,清政府再也无路可逃,除了签订屈辱的条约,他们已经没有退路。
此时的清朝,已经从天朝上国的幻梦中被现实打醒,但即使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仍然不愿放下昔日的“威严”,在条约签订的细节上,依然不忘一些小心机,自以为维护了些许颜面。
恭亲王奕䜣受命负责与英法代表谈判,在内外交困中硬着头皮去应对。他选了礼部大堂作为条约的签订地点,这个地方有着特别的象征意义,这里曾是外国使臣向大清进贡的地方。
奕䜣意图在这种场合上签约,以显示大清的“威仪”,尽管在双方的实力对比面前,这样的安排显得有些可笑。可对当时的清朝而言,他们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仍抱着“天朝上国”的残存自尊,似乎在礼部大堂中签订条约,便能削减几分失败的屈辱。
奕䜣在安排座位时,也暗藏了些小心思。
他将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的座位安排在自己的“上座”,看似恭敬地让出了“尊位”,但在满族的礼仪中,这个位置实为“下座”,此种安排让清政府官员在心理上感到一丝安慰。
或许他们认为,这样的礼节设计,能够在面子上获得一丝小小的“胜利”,让清廷能够在夹缝中寻得一丝可怜的自尊。
然而这些所谓的“面子”安排,根本无法改变事实。在签约的那一刻,大清帝国不得不低下头,将自己的耻辱在条约上一一签字。
英法联军步步紧逼,他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武器与炮火,更是赤裸裸的威胁。最终,奕䜣被迫在条约上签下了清政府的名字。中英《北京条约》于1860年10月24日在礼部大堂签署,条约内容如同一道道利刃,划开了清政府表面上那层苍白的尊严。
根据条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此前签订的《天津条约》有效,这意味着大清不仅在北京失守,连此前苦心积累的自尊都必须放弃。
更为致命的是,条约要求清政府割让九龙半岛给英国,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这意味着清朝在经济上也被掏空了一部分。
奕䜣知道这些条件对于清廷来说是何等屈辱,但他更清楚,在眼下这种局面下,拒绝意味着更为惨烈的后果。
除了割地、开放口岸之外,清政府还需向英国赔偿巨额的“军费”——600万两白银,另加200万两用于补偿英商的损失。
这笔巨额赔款对早已捉襟见肘的清朝财政无疑是雪上加霜,但在额尔金等英法代表的威逼之下,清政府除了屈从别无他法。
这些银两不仅象征着大清被迫割让的利益,更是这个曾经的东方大国在西方列强面前的一次彻底的屈辱。
咸丰皇帝远在热河,并未亲眼目睹条约签订的屈辱场景。
事实上,他将一切交给奕䜣处理,自己选择躲在远处,似乎可以借此逃避这一切。然而,正是他与大清朝廷的决策失误,使得国家陷入深渊。
条约签订之后,奕䜣带着签好的文件回京,他面无表情,内心却是深深的屈辱与无奈,他清楚地明白,自己眼中的“天朝上国”正在轰然崩塌。
签约后的北京一片死寂,街道上满是被劫掠后的残垣断壁,市民们的眼神中充满了绝望与不安。
奕䜣的心情同样沉重,他明白,这份条约不仅仅是清政府的耻辱,更意味着大清失去了在国际舞台上立足的尊严。
他走在北京的街头,看着身边破败的景象,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当日签约时的种种嘲讽,仿佛这些声音在提醒他:清朝从此不再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大清帝国”。
签订《北京条约》后,清政府的屈辱之路并未就此止步。尽管他们在签约过程中费尽心机试图挽回颜面,但事实证明,这些表面上的安排根本无济于事。
英国、法国以武力作为后盾,强迫清政府就范,而清政府无力反抗,奕䜣作为全权代表只能在现实面前低头,承认失败,签下这份条约。
随之而来的割地、赔款、通商,不仅标志着大清的进一步衰落,也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