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交替的之际,有些士大夫的行为真的很难界定是忠是奸,是好是坏
金之俊,字岂凡,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李自成攻占北京后让其投降,金之俊被起他不干,被暴打一顿后才降,多尔衮入关后主动降清,多尔衮很喜欢他的才华,依旧任兵部右侍郎,不久后升为内院大臣拜大学士。
金之俊先后给大明,大顺,大清效力,时人讽刺他是“从明从贼又从清,三朝元老大忠臣”。据说金之俊一开始不投降,与多尔衮谈判,意思是多尔衮依他十事他才降,不然他死也不降。
金之俊所谓的“十事”,亦即著名的“十从十不从”: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而释道不从,娼从而优伶不从,仕官从而婚姻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语言文字不从。
多尔衮觉得此事对大清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全都答应下来,并作为祖制留下,后世子孙不得违背,还有人说,比如“凡旗人不得经营商业,王公不得私离京城,宦官出宫者斩”等等,都是金之俊出的主意。
由于多尔衮都答应了,金之俊投降后,积极为满清出谋划策,就此称为“明亡后最让人唾弃的汉奸”,多尔衮对他的忠诚也没有丝毫怀疑。
直到乾隆才“悟其诈”,于是“大恨之”,本想改革,可是他出的那些主意,已经成了祖制,不敢动了。史载:“高宗始悟其诈,大恨之。欲尽改革,又以其皆祖制,不敢动。乃厕其名于《贰臣传》,以泄愤焉”。至于到底怎样,只有他自己和老天爷知道了,还是那句话:“大丈夫做事,须无愧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