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男子约女友闺蜜一夜情,并承诺给她3000元,闺蜜称有眼缘就可以。随后两人一起吃饭时,男子将迷药放进对方饮料中,闺蜜喝完后,说两人有眼缘,随后在附近的宾馆中发生关系。可女子一直没要到3000元,40天后报警称强奸,法院如何判?
2023年5月,宜昌市的一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事件的主角是一名男子程景熙和其女友的闺蜜林国姿。
两人在一次聚会上相识,程景熙对林国姿产生了兴趣,便提出了一项条件:支付3000元,换取一场“付费约会”。
林国姿考虑后,觉得两人有眼缘,便没有拒绝。
当时她并未觉得这会发展成什么严重的事情,反而认为这只是一场“交易”,双方都能从中得到某种满足。
两人约定了在接下来的周末一起吃饭,之后再共度时光。
但在这顿饭中,程景熙悄悄在林国姿的饮料中投放了迷药,致使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知觉。
等到她恢复清醒时,已经在附近的宾馆中与程景熙发生了性关系。
虽然林国姿并未表现出强烈反抗,但事后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一切并非她完全自愿。
在她看来,自己是在被迷药控制的情况下,才和程景熙发生了关系。
同时,程景熙并未兑现承诺支付她3000元。
40天的沉默后,林国姿终于报警,称自己遭到了强奸。
许多人认为,当受害人在昏迷状态下无法反抗时,是否能够算作“自愿”行为呢?这种情况下,加害者是否应承担完全责任?
在法律界的标准中,强奸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暴力”,还有侵犯受害者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在本案中,程景熙使用迷药让受害人失去意识,显然已经严重违背了林国姿的选择权。
过去,许多类似案件可能只被判定为“强制猥亵”或类似罪名,但随着法律的完善,这类案件的判定标准也更加明确。
比如,近年来一些判例中,法院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欺骗、暴力、药物控制等手段,都会被认定为强奸。
在陈刚案件中,尽管未能证明强奸罪,但他的盗窃行为和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不仅如此,本案中的程景熙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对他的判决指出,他不仅仅是参与了一次“付费性交易”,而是在通过迷药的方式剥夺了林国姿的自由选择权。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基本伦理,特别是在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方面。
最终,程景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实际上,无论是在爱情关系、朋友关系,还是性关系中,尊重对方的选择权和自主权应当是基本的底线。
在这个案件中,程景熙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更令人不解的是,程景熙不仅通过药物控制受害人,而且没有履行自己所承诺的支付,这种欺骗和强迫的行为,不能不让人对他的道德底线产生质疑。
在社会上,许多人将这一事件与其他明星案件进行了对比。
例如,李天一的案件中,公众普遍认为李双江和梦鸽的家庭教育问题,可能是导致李天一犯罪行为的根源。
这种讨论不仅仅是在反思家庭背景的影响,也让人重新审视了明星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事实上,明星的行为往往被放大,李云翔的案件也是如此,当公众期待一个公众人物符合某种标准时,一旦这个人物涉及犯罪,其形象便会彻底崩塌,给社会带来不小的震动。
与此类似,程景熙在本案中的行为也被公众认为是一种道德的“崩塌”。
作为一个普通人,程景熙的所作所为不仅令人唾弃,更加突显了法律在应对类似犯罪时的重要性。
在他的案例中,社会对其道德观和责任感的质疑,实际上是对一个人如何处理与他人关系的警示。
这起案件带来的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惩罚,它还促使社会反思“付费性交易”背后的潜在风险,尤其是在男女关系中的权力不对等问题。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迷药等不正当手段的使用,往往掩盖了案件背后的更多伦理和道德问题。
对于女性来说,如何保护自己免受这种侵害,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此次事件再一次强调了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对于性侵行为的严肃态度。无论任何人,无论男女,在面对类似的情境时,都必须清楚地知道,尊重他人的选择权和自由意志,是所有关系中最基本的准则。而法律,正是这种社会规范的底线。
真是无耻之极,丢男人的脸,约定要给的钱就不能赖账,这种垃圾就该ED
这种钱也赖,你他妈还是男人吗?
三千块也不贵啊
3000元十年,死未
人渣 就是这样我们才搞不到妹子的
使用药物将对方迷晕,这个性质可就差之千万了!
牛头不对马嘴
出来混,要带头盔
省3千坐10监,真是个大聪明。
这十年不值啊,几个亿十年差不多
你应该改名叫犯贱。
这图看着像侯呈玥
关键是钱 给了啥事都没有了 毕竟都过40天了
谈好的事,采取违法手段,还不履行承诺,支持判刑
过了四十天还有什么证据!这也算强奸
40天后才知道是迷药所致?胡骗!
说话不算数,活该
搞不懂,都过40天了,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要男的不承认就拿他没办法,怎么告?
你真的确定是40天后?40天后是你出庭做的证吗?
40天了还有证据吗?诬告
牛头不对马嘴如何确定别人用药了的
这女的等了40天才报警,这男的高帅富最少占两条,可惜人品太差想白嫖[得瑟]
对这样的事情,法律是不是需要重新调整条款,40天啦?本来女方自己就带自愿行为?只是这个男人为啦追求刺激,采用啦不同的方式。法律不能一味偏袒某方,给人感觉这本就是一桩由于道德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
男人下药,单方面运动,女人没感受到愉悦,心中难平。
扯蛋,没听说强奸能判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