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青山被判处死刑时,全国上下一片叫好之声,谁知就在30年后,他的三个儿子竟然找到当年的举报者李克才,要求他为刘青山平反! 在1950年代初期,中国刚刚成立不久,国家面临重建的巨大任务,同时还要应对抗美援朝战争带来的经济压力。在这种背景下,中共中央及地方党组织推动了“机关生产”运动,目的是通过内部生产活动来补充国家的财政收入。 然而,天津市地委官员刘青山与张子善却利用这一政策为个人谋取私利,通过与商人勾结,进行腐败活动,严重违背了初衷。 1951年,他们控制的机构通过与商人张文义的合作,用公款购买了价值49亿元的马口铁,此交易后来导致了21亿元的巨额损失。 张文义将这笔资金存入银行,并进行了一系列的资金操作。在第二次事件中,刘青山与张文义通过天津地委生产管理处的影响力,进行了一笔复写纸交易,赚取了高达1.3亿元的利润。 通过这些操作,刘、张积累了巨额财富,并通过不正当手段挪用公款。例如,他们告诉下属在使用地方粮食时不需要经过正式审批,仅需口头同意,以此隐瞒真实的财务流向。 此外,他们还涉及其他多项贪腐行为,盗窃了包括机场建筑款、救灾粮食、治河款在内的资金,总计高达171.6272亿元旧币,按当时的物价来计算,这一数额相当于171.6272万元人民币。 在那个时期,普通百姓的生活极为困难,面粉、大米、小米等基本食材价格低廉,救济标准也相当有限。 而刘、张二人则大肆挪用公款,他们通过设置虚假的河工供应站等手段,进行物资和粮食的高价倒卖,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利。据了解,这些恶劣行径导致不少治河民工因食品质量低劣而患病或死亡。 此外,刘青山、张子善还涉及到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他们伪造天津军区司令部执照,私自盗运东北地区严格限制销售的木材。 而且在修建飞机场的过程中,擅自挪用专项款项,严重影响了机场的建设进程。特别是在飞机场建设这一国家安全关键项目上的贪腐行为,表明了他们对国家安全的无视。 二人的贪腐不仅止于经济领域,还扩展到了政治和社会领域。刘青山曾大言不惭地宣称自己的行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天津地区的具体化”,而张子善也自封为地区的“唯一领袖”。 1951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揭露了他们的罪行,包括投机倒把和挪用国家救灾款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也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 对于刘、张的违法行为,1951年12月14日中共河北省委提出了严厉的处罚建议,包括可能的死刑执行。河北省的建议很快上报至华北局,并进一步传达给中共中央,后者在初步同意了这一处罚意见后,考虑到情况的复杂性,添加了“或缓期二年执行”的选项。 此案件的处理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中央领导毛泽东和周恩来对该案的处置意见进行了严肃的讨论。在周恩来询问毛泽东对于处理意见的看法时,毛泽东坚定地表示支持死刑,对于可能的干涉或求情,他也明确拒绝了这些可能性。 在中央做出最终决定之前,还特别委托华北局征集了天津地区党委及其下属部门的意见。经过广泛的讨论,大多数参与的党员干部支持对二人处以死刑。这种广泛的基层支持进一步坚定了中央的处罚决定。 刘青山和张子善最终被判处死刑,并在1951年12月公开执行。执行过程中,两人被装入紫红色的松木棺材,子弹打击的是心脏部位而非头部,以体现一定的人道主义。此外,中央还特别指示,二人的亲属不应被视为反革命家属对待,他们的子女将由国家抚养成人。 《人民日报》在判决第二天就在显要位置报道了公审的情况,尽管此前曾报道过刘青山作为国际和平友好理事大会常务理事的身份。有建议在报道中对刘青山的名字作出修改以减少国际影响,但毛泽东坚持要真实反映其身份,不加掩饰。 时隔多年,公审的场景仍然让那时的见证者赵辉林记忆犹新。会场中万人寂静,说明人们对于这种公正处理的深深震撼。他们既为党的高层官员触犯党纪国法感到痛心,也为党和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反腐措施感到振奋。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社地方部. 人民日报70年消息选[M].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