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女孩2岁时,母亲改嫁。5岁时,父亲病逝。大伯和爷爷奶奶把她养大。11年

小琴看世界 2024-11-08 23:21:42

云南昭通,女孩2岁时,母亲改嫁。5岁时,父亲病逝。大伯和爷爷奶奶把她养大。11年后,当地建水电站,补偿他们一套80平房子和79万余元。大伯三年花掉38万,女孩认为大伯侵吞钱款,告上法庭,要求大伯返还房子和58万。大伯和奶奶却骂她不懂感恩。结局意外。

(案例来源:云南昭通永善县法院)

龚得淇走进院子,再次开口要房子要钱。却遭到奶奶和大伯双重攻击。

奶奶:“早知你这样没良心,当初就该不管你。”

大伯怒吼:“滚出去,你已经整的我一分钱都没有。如果你再这样,咱们大家都不活了!”

龚得淇怒火蹭蹭往外冒,她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对准奶奶砍去:“那咱们就不活了。”

大伯急忙上去阻挡。

亲孙女砍奶奶,简直是大不孝。她为何这么做?

熟悉龚得淇的人,都感叹她的身世。因为她身上有2个让人关注的点。

第一个点:别人家小女孩,从小跟着爸爸妈妈,享受着父母的疼爱。可她2岁,母亲改嫁。5岁父亲病逝。她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第二个点:虽然父母都不在了,但他的爷爷奶奶和大伯伯母却把她带回家中,承担起抚养照顾的责任。

老天无情人有情,在龚得淇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此后,年幼的得淇跟着爷爷奶奶和大伯一家生活。她懂事可爱,不但学习成绩好,还会在空闲时间帮助大伯干活。

原本,父亲去世后,留下宅基地和荒山,大伯和大伯母在荒山上种了花椒。年幼的得淇就帮着背水。

一家人互相抱团取暖,日子就这样慢慢过下去。

变故发生在她读高一这年,因为老家要建水电站,龚得淇父亲留下来的老宅和承包地都在半山腰,在被移民范围内。

乡政府里集体出资修建楼房,按照每人20平的标准分配。因为龚得淇家情况特殊,所以给她家并户了,户主还写着她的名字。

之后,一家人住进了新房子中。扣除258439.6元间房费后,她家领取了798397.18元移民费。

大伯把20万存成定期,账户上剩下58万余元。

按理说,新房子有了,钱有了,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但龚得淇却不想读书了。她不仅谈了一个男朋友,还要求大伯归还她的房子和钱。

龚得淇认为,之前她未成年,家里的钱由大伯保管,她没话说。可她现在已经成年,她要自己保管这笔钱。

但大伯却觉得,如果没有他辛苦养大侄女,就没有如今的她,更不会有这笔钱。

原来,当地给的补偿是根据土地上种植的东西来作价的。

如果是荒地,每亩补偿10022元。龚得淇家土地上种植了花椒树,每亩补偿76950元。

大伯认为,弟弟去世后留给侄女的是荒地。是他种植了花椒树,否则按照荒地补偿,根本没这么多钱。

他把侄女从五岁养大成人,侄女却不懂感恩。如果不是他种植花椒树,根本分不到这么多钱。

而且房子每人20平,是大家共有。

奶奶认为她辛苦养大的孙女竟拿刀砍她,是大不孝。这样的孙女,不要也罢。

龚得淇则认为,种植花椒水时,她也帮着挑水了。房子和承包地都是父亲留给她的,所以,房子和钱都应该归她所有。

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龚得淇一纸诉状把大伯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屋和58万补偿款。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1、龚得淇父亲死后,承包的土地归她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是家庭承包方式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唯一权利主体。

农村承包土豆,龚得淇父亲病逝后,土地归她承包,直到合同到期之日。

所以,土地给出的补偿款应该归她所有。

2、龚得包父亲去世后,留下的老房子理应由他和爷爷奶奶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父亲去世后,老房子就转化为遗产,由爷爷奶奶和龚得淇共同继承。

因此,龚得淇享有土地和房屋继承权。大伯以他种植花椒,不肯给钱,没有法律依据。

3、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当初,乡政府扣掉间房费后,实际给移民款79万多,大伯存下20万定期,给爷爷奶奶当生活费,龚得淇是认可的。

第二,账户上剩下58万,已经花掉的38万,包括三年来全家人生活费,和房子装修费,以及给人家承包地的管理费。

大伯都有记账。

如果单纯按照法律判决,那可能女孩和爷爷奶奶以及大伯日后会反目成仇。

经过半年多坚持不懈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龚得淇不让大伯还钱。房子虽然是全家共有,但大家都承诺,将来百年后,房子归龚得淇所有。

至此,一场持续多年的家庭矛盾终于被化解。

有人说大伯不像话,不该霸占小女孩的房子和钱款。

也有人说小女孩不懂感恩,大伯那么多年辛苦抚养她,她却把大伯告上法庭。

但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他们又有各自的委屈。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越是血脉与共的亲人,越该把金钱理清楚。只有大家心里都畅亮了,感情才不会受影响,情分才会一直都在。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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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09 09:31

    情是情理是理,如果混淆不清就是扯不断理还乱。照顾遗孤,看得是已逝弟弟的情面,不是小孩的情面。划分遗产,按照的是法律规定。最后要是能相处融洽成一家人当然最好,既然不行,那就应该亲兄弟明算账,遗产该怎么分就怎么分,合理开支该怎么扣就怎么扣。按照合理的抚养开支或举证的开支算,最后该剩下多少就分回给人家,而不是挟情自重,道德绑架。这样哪怕以后老死不相往来,至少自己也做到问心无愧了!

  • 2024-11-09 07:29

    真是多管闲事,11年前就该让她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