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名业主见自家小区内有一架无人机在低空飞行时,果断脱下自己的外套并将无人机“击落”。事后机主上前找业主理论时,业主说你在我家门口低空飞行,我就有权处理。可机主却说“又没写名字,怎么证明是你家?”
看完我想说 现在的民用无人机管理很不到位,应好好管管了。有一次我们几人在公园散步,一架无人机直接从头顶冲了下来,离人头有四五尺远又抬头飞走,你说行人能不怕吗。我看打掉是对的。 无人机真危险啊。前年走219,买了个大疆,在家试飞,把院子里凉衣服的钢丝都打一缺口,杀死个人简直太轻松。赶紧买了保险。用了两次,再没用过了。
大疆都是万元机超过5000很刑了
无人机应该强制保险了,一旦伤人由保险公司赔付
贱人就是矫情
在你家院子里你击落是正常,在你家小区你击落就是损坏他人财产,你家上空如果有航班飞过,你是不是也想击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