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王元见自己的好友郝建宁被郭长俊持菜刀砍了四刀,伸出援手并抢夺了凶器,随后离开去医院,不曾想郭长俊尾随至医院,并手持砖块攻击其脸部。 王元再次制止,并踹了两脚,而郝建宁却抢过了砖块砸向了郭长俊头部,结果脑部损伤严重,不幸去世了。 如今两人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处罚,但王元认为他是见义勇为。 其实从案件的过程来看,王元所涉及的点并不多,把菜刀抢走,把人推开踹走,都是出面制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并且他也没有做出一个过分的肢体动作,而且郭长俊的死亡与他更是没有直接的关系。 所以在我看来,王元的判定说不上见义勇为,但是和朋友一起时,他至少也是自卫,算不上故意伤害,应该是无罪的。 而郝建宁的情况则有一些不一样,因为郭长俊的死亡是和他有直接关系的,只是在自身已经被砍四刀的情况下,郭长俊还穷追不舍,致使他做出了过激行为,所以在我看来,郝建宁也只是过失杀人而已。 这起案件的关键细节是清晰的,所以最后怎样处理还是得看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