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徐县被中央通报违规使用资金建设广场景观小品后连夜拆除仿真椰子树,清徐县还被通报维修政府办公楼楼顶。拆除岂不是再次造成浪费?不如就放着,毕竟北方人民也没见过椰子树,能让北方市民感受一下南方风情也未尝不可。 最关键的是以后类似的违规使用资金情况,能否让立项人,审批人,实际签字人等所有参与公职人员进行部分赔偿?就像司法系统办案讲究的是终身追溯制度。而类似于违规使用资金建设的,我觉得也可以使用这种终身追溯制度不要求你全额赔偿国家的损失,起码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部分承担,要不然类似的情况还是屡禁不止,说到底花的不是自己的钱,谁家过日子也不会毫无止境的开销,没有必要的东西谁家也不会去买,就好比你会在你家买一颗假椰子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