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发生后,很多人都在关注撞人者樊某与前妻的感情纠葛,对他报以同情者还不少。这太让人震惊了:他残忍撞死了35人,撞伤了43人。这样的人,居然有这么多人同情。请问,是哪里出了问题? 作为媒体人、心理咨询师,我真的很想提醒那些把杀人行凶者的细节公布出来的媒体:公布细节,将很可能引来大量效仿者。 学新闻的都清楚:报道凶杀案细节,将引发同类凶杀案频发,原因是“细节给效仿提供了可能”。盗窃类案件,过多的细节描述,也将引发更多同类案件。最可怕的当然是强奸案的细节描述,其后果相当可怕。因为这些细节,形同于“教人犯罪”。 樊某的犯罪事实,引发了重特大社会影响,当然有公布相关的必要。但公布的时候,一定不要再将注意力放在他“为什么杀人”“杀人背后的委屈”上,杀人就是杀人,杀人就是恶人,恶人的一点点的所谓委屈都可以成为他们杀人的理由,他们的理由不值得关注,更不应该被给予同情。毕竟,若我们将同情给予这样的恶人,那我们又将如何对那些无辜被他撞死的人? 有一个规律是永远成立的:坏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是坏人,真正的好人,哪怕受到再大的伤害也绝不伤害无辜。 樊某就是恶人,恶人最应该接受的就是实实在在的惩罚,而不是其他,尤其不应该接受同情。对他们的同情,是对整个社会的不公,也将埋下重特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我早年采访毒贩等各种恶人的经验:这些人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有错,他们永远觉得自己才是无辜的,最委屈的那个。而好人,则从不忍心做坏事,而总是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也是因此,我在很早的时候就不愿意采访这群人,我还坚持认为:这些人一旦出狱,还是会再次犯罪。而他们的再犯罪,和他们接受劳改彻不彻底无关,全因为他们打心眼里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哪怕他们杀了人。 所以,如果樊某醒了,麻烦直接拉过去枪毙,不要多报道哪怕他的一丁点“委屈”,这个世界不需要听他的任何“心声”。
通篇都是废话。
屁话连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