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网络上,民国的争议很大,毁誉参半。实际上,民国很多制度都被新中国所继承,其中就包括主席的称呼。 说起主席,大部分人会想到国家主席,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在对外交往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指导国家行政、立法、司法和军事等活动中也发挥了指导作用。但是主席的由来是什么,大部分人是不知道的,主席作为国家元首的制度来源于民国。 主席作为政府首脑,可以追溯到1925年成立的广东国民政府,当时国民政府的政府首脑为主席汪精卫(图2,左起第二),当时的国民政府的领导机关国民政府委员会,选举的委员会主席是参加过辛亥革命、资历老的汪精卫,汪精卫于是成为国民政府首脑。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反对国民党,进行武装斗争,在1931年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图1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继承了主席的称呼,政府首脑是主席,第一任主席是毛泽东(图3)。有趣的是毛泽东做过汪精卫的秘书,也算巧合。 新中国成立后,主席的称呼被继承,只不过成为了国家元首,主要在对外交往中作为国家的代表进行外交活动,以及指导国内的各项活动,是一个象征性的角色,行政首脑由总理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