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陕西一男子和相亲对象发生关系5个月后被告强奸获刑,结果女子肚中胎儿和男子没有任何关系,男子出狱后第一时间就发起了上诉! 男子名叫刘某,陕西省神木市人,2022年2月,经朋友介绍,他与同市的宋某认识,一开始两人聊得很投机,没几天就发生了关系。 刘某年纪比宋某大不少,他自然想着早点结婚,可宋某显然还有些犹豫,于是过了没多久,双方就产生了矛盾。 介绍人杜某是宋某的好友,觉得刘某老实可靠,便劝宋某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在她的撮合下,2月22日,刘某和宋某又坐到了一起吃饭。 而就在这天夜里,刘某再次打算与宋某发生关系时,却被宋某拒绝了,几天后两人吃了散伙饭,宋某就删除了刘某的联系方式。 按理说,事情到了这里两人再无瓜葛,可让刘某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五个月后,宋某带着家人找上了门。 宋某表示自己怀孕了,孩子就是刘某的,让刘某必须赔偿80万元,否则就让他坐牢。 刘某自然不肯赔钱,毕竟两人当时交往也是你情我愿的,可宋某不依不饶直接报了警,还和刘某打起了官司。 2022年8月,当地法院法官综合各种情况,以强奸罪判处了刘某两年有期徒刑,并且驳回了刘某的上诉,直到今年7月份,刘某才刑满释放。 而刘某出狱后第一时间就再次提起了上诉,因为他实在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法官是以刘某第二次强迫与宋某发生关系来认定刘某犯了强奸罪的。 但据刘某所述,当晚双方虽然发生了争吵,但宋某并没有提出分手,也就是说双方还是恋人关系,在宋某拒绝发生关系时,刘某也没有强人所难。 第二天早上,宋某还喊刘某起床,两人一起坐电梯离开了酒店,这都有监控记录可以证明,在刘某看来,他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 更让刘某感到憋屈的是,宋某肚子里的孩子根本就不是他的。 这点法院也给予了认定,当时在宋某引产时,鉴定书上明确写着引产的胚胎和刘某之间没有生物学关系,也就是说,宋某怀的是别的男人的孩子。 在庭审现场,刘某反复追问,宋某也承认在2022年3月份和另外一名男子发生了关系,也就是说孩子是这名男子的。 这下刘某更加愤怒了,宋某要赔偿也应该找另外那名男子才是,反过来告刘某强奸,显然是把刘某当成了冤大头。 不过,宋某却坚称刘某是强奸未遂,违背了妇女意愿,法官在判决时综合各种情况还是选择了相信宋某,刘某这才服刑了两年。 按照法律规定,强奸罪至少三年起步,刘某之所以刑期减少,是因为法官考虑到刘某主动停止了“强迫”行为,应当减刑。 刘某越想越气,这才在出狱之后选择了再次上诉,他认为宋某此前隐瞒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以及向他索赔80万元的行为是明显的敲诈勒索,他想要讨一个公道。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参考资料 深圳新闻网 《发生关系5月后男子因强奸罪获刑,出狱提请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