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派出所所长,句句在理!”一女子认为小区光知道催收物业费,服务却跟不上,小区卫生也不行,因此拒缴物业费。 物业工作人员很生气,拦着小区大门,不让女子踏进小区半步。物业认为,不交物业费,没办法让女子回家。 女子一气之下,报了警。派出所所长赶到后,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物业是服务行业,业主花了几十万买这里的房子,没有享受到你们的服务,你们也没有权利不让业主回家。” 物业听后很恼火,再习强掉没给钱的业主,不配享有服务。派出所所长继续给物业工作人员做思想工作,并表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起诉,法院会处理。而且,物业要多想想,为什么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作为业主,如果物业的工作能做到位,相信业主也不会无缘无故找茬。毕竟,那么贵的房子都买了,人家还差这点物业费钱。 有人说,物业职责所在就是服务业主,有矛盾可以先自查,不让回家天理呢?有人说,业主委员会应该反思工作,业主的生活不安,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