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恨!”陕西宝鸡,一名男子发现一家超市,“全场商品第二件半价”,他高兴坏了,赶紧花1360元,买了苏烟和好猫各两条,没想到,收银员说烟不在活动范围内,男子不动声色地掏钱付款,出了超市,他反手做了2件事,让超市老板追悔莫及。
老瞿哼着秦腔,在大街上闲庭信步,就像一个微服私访的领导,东瞅瞅,西看看,格外的惬意。 平时,老瞿工作很忙,每天早出晚归,行色匆匆,生活就跟钟摆一样,紧张而仓促。 赶上单位今天检修,放假一天,他才这么有闲情逸致,四处一溜达,才发现这个城市日新月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他两点一线,没有逛过。今天到处走了走。才发现自己错过了,见证这座城市的成长,就像自己的孩子,没怎么关心他,竟然就长大成人了。
阳光和煦,微风拂面,老瞿悠哉悠哉,心情舒畅,忽然听到前面人声鼎沸,他一抬头,看见一家超市门前好不热闹,排起了长队。 走近一看,这家超市门头上挂着红色条幅十年店庆:“开店十周年庆,全场商品第二件半价”。 老瞿一看乐了,逛街也能捡到便宜,正好家里没烟了,顺便买几条,第二件半价的话,能优惠不少钱呢。 于是,老瞿也进了超市,450元一条的苏烟拿了两条,又看见230元一条的好猫烟,也决定买了两条尝尝,反正第二件半价,算下来不贵,就当犒劳一下辛苦的自己了。
可万万没想到,老瞿在收银台结账时,却被告知是1360元。 说好的第二件半价呢?怎么到自己这儿戛然而止了? 女收银员忙的焦头烂额,头不抬眼不睁的甩出来一句:“烟不做活动,你长眼睛是干啥的?咋不看清楚?” 老瞿顿时就火了,好心情一下子就没了,这女娃说话咋这难听?你们条幅写的清清楚楚,全场第二件半价,全场商品不也包括烟吗?是你们自己没写明白?还是我解读有误?”
女收银员看老瞿难缠,后面排队结账的顾客很多,直接把老板喊过来对付老瞿。 老板态度还可以,但还是那句话,第二件半价不包括烟,老瞿啥话都没废,直接结账走人。 出了超市的门,就做了两件事,第一件市监局电话举报,第二件一纸诉状把超市推上被告席。 城市需要净化,超市这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老瞿认为虚假宣传,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另外,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老瞿出示了自己的购物小票,手机支付信息,还有超市第二件半价的条幅,证明自己的消费受到了虚假误导,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瞿认为,所谓的全场商品第二件半价,当然包括烟,如果不包括,应该在后面标注,超市用误导人的条幅,欺诈消费者,这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2、超市认为,老瞿涉嫌恶意购买。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借此来要求商家赔偿,如果是敲诈商家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的,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是违法犯罪的。 超市老板认为,自己在宣传上确实疏忽了,但收银员和自己,都告知老瞿,烟不在半价活动里,他们何来欺诈? 而且,老瞿知道烟不做活动,可以不买,可他不但买了,还举报又起诉,说明目的不纯,涉嫌恶意购买。
3、法院认为,超市涉嫌欺诈,但老瞿的三倍赔偿也不予支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所以,老瞿认为,既然认定超市欺诈,就应该退还自己的烟款1360元,同时三倍赔偿5440元。 法院认为,《价格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但超市老板为了吸引客源,宣传条幅采用了虚假宣传,和引人误解的手段,打着全场商品第二件半价的旗号,实则并没有做到。 如果香烟不在活动里,应该标注出来,让顾客一目了然,超市只想着吸引客源,没想到会遇到老瞿这么较真的顾客,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所以,超市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予消费者三倍赔偿。 但法院认为,老瞿购买的两种烟的第一条,超市不存在欺诈行为,第二条因没享受到半价,涉嫌欺诈。 所以,判决超市退还老瞿1360元烟钱,再赔偿老瞿2040元。 超市条幅的宣传,真像老板说的,他们疏忽大意了吗?实则不然,无商不奸,商家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用虚假宣传把她们吸引过来,然后再磨刀霍霍,宰你没商量。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遇到老瞿这样的顾客,才能给无良商家当头棒喝。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幸亏这个超市不卖家具和大家电。
很多地方都有那种店铺到期全场商品2元一件,进去里面只有几种小件商品2元,其它都是打了一点折而已[捂脸哭]
格局太小了,有本事去把拼多多等平台告垮吧!!!他们天天卖数不清的假货,天天虚假宣传!!!九块九买苹果手机,买华为手机,九块九买电动车!!!!
男子应该把烟和超市招牌和活动告示拍照,然后发上网,广而告之。说买烟第二件半价,我就买了两条。让一大帮贪便宜的人,从很远地方匆匆来买,发现被骗,大吵大闹,上网说店主骗人,让其生意大跌。
所谓全场打折,好多都会有小字标识特殊或特价商品除外,除非没有开店经验,又或者老板被员工坑了
全国超市第二件半价的活动都不包括烟酒!
又是一条假新闻?烟草专卖,法院不会不懂。
是的,商家没写清楚。所以很多搞活动的商家会注明:部分商品除外……
这明显就是ai文案,香烟不可能明目张胆半价出售,烟草专卖法也是不同意的,所有商超百货都是烟草零售户不是烟草批发商,烟草价格国家管控,不得私自低于市场监管价格售卖批发,法官判决以烟草半价符合活动政策合法依据赔偿顾客,那么这个法官就得违法违规!法院判决是依法依规判决,明显烟草半价与国家烟草专卖法相悖!
自已眼睛瞎了不看清楚,烟是烟草公司定价少卖也不敢多卖,根本不可能搞活动
Ai生成的垃圾文案
又是智障ai文
收银员第二句话很容易导致鼻梁骨折断
tb,pdd真要按广告法处理,还会有商户吗?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还会有一元购,9.9钱够吗?
我觉得那种全场清仓甩卖最后3天那个也可以告他们虚假宣传。 每天都喇叭喊最后三天大处理,最后三年了TMD还没关门
超市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必须要严厉打击这种欺骗的行为
诱导消费、应该赔偿
胡说八道什么,香烟能自己定价?现在条包同价,买一包的价,加十倍才能买一条,老板连优惠一分钱都不敢。上海过去买烟送打火机,现在不认识的不送,熟客买烟时也不送,路过进店要一个没问题。
活该!有些商家在忽悠顾客,这次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发现苗头的情况下超市可不可以拒绝强买强卖?
就应重重罚
几年前吧,我这边超市的购物卡不能买烟酒。问了老版说是整个行业都是这个情况不是他一家超市是所有超市在那一个时间段购物卡不能买烟酒。当时我就没话了。你能怎么招,告上法庭?把当地所有的超市告上法庭?
黑心奸商碰到了老瞿这样的硬汉,亏大发了!致敬老瞿!
来个律师说说这个官司能不能转嫁到烟草公司呢?我超市想给香烟第二条半价,但是烟草公司不允许的,烟草公司的法律应该高于超市行为吧?所以超市说的半价无效?
玩不起就别玩
这个超市只有两种不半价,这也不半价,那也不半价,不管你拿什么都不在活动范围内[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哎哟,某拼,那么多虚假宣传的产品,怎么没有人管。
时间?地点?没有的话一律按照编剧一时爽文论。
这种现象城市里多了
香烟半价亏到毛都没有,一条烟才挣多少钱!
好猫这烟名第一次听
编也编得好点!现在哪个超市不用办卡会员,没会员活动和你有啥关系?
买一送一的东西 实际也就值那个钱。脑子进水了吧 还想捡漏
超市里没烟,烟都在外边。这是ai编的。
最广泛见到的是各地外墙房产广告,10米大的数字右下角有一个10厘米大的“起”[拍手][拍手][拍手]
早就该治治了
到什么时候都记住,店大欺客!没商量的
学习下胖东来,全国超市榜样,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超市卖的烟都是代售,就没有打折一说
学学国外吧 这样的商家 就得被罚死!
烟由烟草局定价,超市不能自己定价,所以自动不参与超市优惠活动
这人应该去买老婆饼
这人也不咋滴!
只能说为了坑人家超市那点钱太无耻,
收银员说 烟不参加活动。你长眼睛是干啥的 这就说明 是有写的。不然说不通
老瞿为什么不买金手镯
是商家的问题,不要再狡辩了。
该
一般用最小字写:最终解释权归本超市所有!
公司楼下有个新开业的便利店,全场除了香烟都打折,哈哈哈,这是吸取教训了嘛
8小时工作制,私营企业随意加班,就差打工人较真!
超市不诚信,靠忽悠人属欺骗宣传
现在搞虚假宣传的多了,淘宝上多的足,实体店也不少!
刑法这第二百七十四条就是问题,保证商品和服务没有问题不就行了
现在超市、药房、理发店就喜欢下套,骗人没商量!
烟是国家定价的超市敢半价卖?[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赚钱道路只有一条,诈骗。
一般超市搞這種活動都有明確的指引像這種失誤就不可能天天瞎編
脑子有问题,第一条烟和第二条不是整体吗,没有后面半价谁买第一条,一般做活动第一件都提了价的
超市都这么干
若是无人机?
虚假宣传??咋不管管“遥遥领先”
城市套路深,还是回农村。编故事
老板欺诈行为确实可恶,但这个消费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