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提灯定损”更黑!上班仅一天被索赔30万,是骗局还是敲诈? 今年4月,一则关于福建某传媒公司招聘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公司对仅工作一天和十多天的两名求职者分别索赔30万和100万元。 这让人不禁质疑,这场招聘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事情缘起于一份展示“无试用期,底薪8000元”的网店运营岗位招聘信息。对于许多正在找工作的年轻人而言,这样的职位条件极具吸引力。 小林和小侯正是被这一高薪承诺吸引,随即与公司签署了一份所谓的《竞业协议》。然而,这份协议却是他们厄运的开始。 《竞业协议》这一术语本身并不陌生,通常用于保护企业商业机密不被前员工泄露。 然而,该公司利用这一协议变相设下圈套。当求职者入职后,公司以所谓“无责底薪”的诱惑让他们签署协议,实则却加入了一些难以察觉的条款。 这些条款要求员工在短时间内以不合法的方式开设大量网店,而应聘的“网店运营”的工作内容竟是“搬运”“复制”未经授权的商品信息。 这种操作不仅引发法律风险,还让员工陷入无法完成任务的困境。 视频通过假扮应聘者,揭开了公司运作的另一面。原来每位入职者表面是员工,另一方面却被公司赋予股东身份。 这种双重身份,实际上是公司为规避责任并随时索要高额赔偿的“法律伪装”。 传媒公司自称和员工是“合作关系”,实质上在入职者未达到不切实际的业绩目标时,借用合同条款进行高额索赔。 更荒谬的是,这种形同虚设的“股东身份”,使得应聘者不仅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反而还要承担巨额的法律责任。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丁兆增副教授指出,这种用工模式并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求职者表面上是个体户,实际上其身份让他们面临更多商业风险并缺乏基本的单位保障。特别是销售未经授权产品可能涉及的连带责任,更是让这些年轻人陷入无尽的麻烦。 事件曝光后,当地人社部门立即行动,要求公司下架虚假招聘信息,强调不能以招聘员工名义进行其他性质的合同签署。 而公众对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理结果显然不太满意,网友们普遍质疑该公司的做法究竟是普通的商业噱头还是更深入的诈骗手段。 许多网友认为,除下架虚假信息之外,公司应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些网友更是指出,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可能正是这种对“员工”违约金的追讨,并呼吁应加强法律对这类行为的约束。 此事为广大求职者敲响了警钟。 在面对高薪诱惑时,应对协议的内容保持高度警觉,与公司签署的任何文件都需详细阅读并咨询法律意见。 同时,事件也呼唤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加大对招聘市场的监管,避免此类不法行为进一步侵害求职者权益。 在信息高度透明化的今天,这样的新闻迅速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 求职者不仅要擦亮双眼,还需不断呼吁并推动更加公正透明的招聘环境。只有当每个人都能意识到风险,并大胆说出真相,才能真正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