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鲁迅的独子周海婴以人民文学出版社拒绝向其支付出版鲁迅著作的稿酬,

鲸鱼铲史官 2024-11-21 14:12:05

1986年6月,鲁迅的独子周海婴以人民文学出版社拒绝向其支付出版鲁迅著作的稿酬,以及未经其同意擅自与外商签订出版日译本《鲁迅全集》的合同,侵犯了鲁迅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文学出版社。

为什么会有这起官司呢?因为在建国初期,鲁迅的夫人许广平表示愿意将鲁迅的34万元稿酬捐给国家,但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家表示不接受,他指示人民文学出版社将这笔钱以“鲁迅稿酬”的名义存起来,让家属在有需要时随时取用。

在改革开放以后,周海婴家里发生了经济危机,他和妻子每月工资加起来不到100元,却要养活4个孩子,而且父亲的墨宝和在北京的老宅,也已经捐献给了国家,实在是不堪重负。因此他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写信,希望能够退回部分稿酬,以作孩子上学之用,却遭到了拒绝。

对此周海婴决定公事公办,要求出版社归还全部稿费,但出版社依然不理不睬,直到多位中央领导过问此事后,出版社才返还他27万元,剩下的4万元,他们称已经上交国库了。

对此周海婴非常气愤,他觉得即便上交国库,那起码也得给自己一张收据,而且出版社对历年鲁迅书籍出版的账目也没有说明。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决定诉诸法律。

法院于1988年6月作出判决: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周海婴鲁迅著作稿酬297.60元;驳回周海婴的其他诉讼请求。

周海婴对于这一判决很不服气,他决定再次上诉,这件案子又经过了三年多,终于在1989年12月11日达成了庭外和解,出版社向周海婴返还了剩下的4万余元稿酬。

这件案子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都觉得,作为鲁迅的儿子,怎么能如此爱钱?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人员也一直给他施加压力,希望他作出退让,不要给让自己出丑。

甚至还有人对周海婴说,如果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鲁迅当时并没有与原配朱安离婚,他是鲁迅的非婚生子,鲁迅的遗产他一分钱也得不到。

对此周海婴激动地说:鲁迅和朱安是包办婚姻下的悲剧,但不能因此否定许广平就是鲁迅的夫人啊!

当然,在周海婴的眼里,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上对于鲁迅的侵权行为远远没有停止,于是他开始不断地和别人打官司,这样一直持续了20多年。

对此很多专家教授都提出过质疑,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就曾说过:“鲁迅是中华民族一个文学方面的象征,鲁迅这样的人还有肖像权,我觉得真是不可思议,鲁迅早就变成了公共财产了,大家可以随便用,当然你不能诋毁性地使用。”

对此,周海婴表示,鲁迅的遗产应该分为精神遗产和物质遗产,精神遗产当然可以全民共享,但物质遗产则属于后人,不代表他人可以随意侵犯。

在当时那个大家对遗产继承的权益都还比较模糊的时代,周海婴无疑是个勇敢的斗士,他用法律捍卫权利,推动了大众对于权益的觉醒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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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1 18:44

    鲁迅先生的文集著作所产生的收益应该有其后人的一份,后人有困难本身就应该帮助,不能因为先生伟大,就做出让先生寒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