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警力以“案件执行”为由违反异地办案程序 直接拘捕涉案企业负责人,冻结涉案企业银行账户,进而以公权力挪用划转涉案企业财产,这一招就称之为新型“远洋捕捞”。 非法跨省抓捕,滥用司法手段,严重败坏司法形象。 但媒体似乎还是给创造这一异地“捕捞”的所在地一个面子,没有点名是哪个地区。 这一事件基本上都是发生在民营企业身上,首先国企不可能,国企一般都是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信用为背景,警方不敢动。外企也不太会,因为外企首先比较守法,其次外企负责人多为老外,贸然抓捕老外会带来外交层面的纠纷。(图片引用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