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甘肃兰州,小情侣疑在某高校露天楼梯上发生不雅行为,被人拍下全过程上传到网上。万万没想到,不少人竟然不约而同地跑到事发地拍照!事发地一时竟成为网红打卡点!涉事高校回应,会让宣传部与学生处进行调查。(来源:椒点视频)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说,这就是省房费的后果!
有网友说,情侣最多是道德问题,但是拍视频还上传到网上才是可恶!
还有网友戏言,凡是看不清的、打马赛克的都按照谣言处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小情侣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男女恋爱、甚至自愿发生关系均属于个人自由。但学校露天楼梯属于公共场所,涉事情侣在学校露天楼梯发生关系的行为,很显然会侵犯到他人的羞耻心,也有违公序良俗。
2、小情侣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
涉事情侣的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治安违法!
还应当注意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第52条第3项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涉事情侣一旦被追究治安违法的责任,还有可能因此断送自己的学业。
3、小情侣的行为不妥,但是拍摄者的行为同样不妥!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从网传视频来看,小情侣选择的位置虽然是楼梯,但是是楼梯墙角,很显然没有暴露自己隐私的故意。
拍摄者拍摄小情侣的行为并上传到网上,很显然已经侵犯到了小情侣的隐私,需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等等责任。
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拍摄者没有对视频进行处理,可以识别小情侣的身份,还会侵犯到小情侣的肖像权等。
如果相关视频还具有不可公开的情色内容,拍摄者的行为还有可能被定性为传播淫秽物品。轻者面临罚款、拘留,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最高处2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这种事情不应该夸大化
学校应该人性化处理!这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