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一对情侣趁着周围没人,情不自禁在楼梯处发生了不雅行为,这一幕全程都被隔

滨培看法 2024-11-21 16:34:50

甘肃兰州,一对情侣趁着周围没人,情不自禁在楼梯处发生了不雅行为,这一幕全程都被隔壁楼上的拍摄了下来,事发后,涉事区域成了打卡点,很多人效仿两人在此拍摄,有人指出涉事区域为某大学的楼梯上,对此学校回应称没接到相关情况,但是会去调查一下。

视频中,在某一处相对隐蔽的楼梯处,一对情侣或许是被爱情的冲动冲昏了头脑,全然不顾及这是公共场合,竟情不自禁地做出了不雅的行为。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隔壁楼上,有一个镜头,将这一幕全程记录了下来。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事发之后,那原本普普通通的涉事区域,竟然莫名其妙地成了所谓的“打卡点”。不少人抱着一种猎奇甚至是错误的心态,纷纷效仿那对情侣在此处做出类似的拍摄举动。

事发后,有人指出,这个涉事区域其实是某大学的楼梯上。而学校则回应称,目前没有接到相关情况,会和学生处一起核实一下。

从法律角度来看,那对最初做出不雅行为的情侣,他们的行为首先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虽然不像具体的法律法规那样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何种行为不可为,但却是人们基本道德观念的重要准则。

而对于那些效仿拍摄的人来说,他们的行为同样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如果拍摄的内容涉及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那么就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其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即使他们拍摄的内容尚未达到淫秽的程度,但在公共场合进行此类不当拍摄并发布,显然也是侵犯了事件中的这对情侣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有人说,这是在楼梯上,不是隐私区域,拍摄怎么还违法了?

实际上,两人所在的位置虽然是公共区域,但是两人显然也是不想自身的隐私行为被人拍摄甚至是发在网上的,因此,该行为违背了这对情侣的意愿,依然是一种侵权行为。

不过,作为学校,其实也有着一定的管理责任。大学作为一个相对开放但又有特定管理秩序的场所,对于校园内的公共区域,应当有合理的监管措施,以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如果因为管理上的疏忽,导致类似这种事件发生,不仅会损害学校的声誉,也不利于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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