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朋友说,最近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有房东已经按捺不住,开始跳涨了。 其实,济南这边也有类似的情况了,我公司的一个经纪人,前几天,帮着几个粉丝朋友去看房,结果就碰到了这样的事! 买房的那个粉丝朋友,11月初,满心欢喜地交了5万定金,合同都签了,可谁曾想,才过了三天,卖家就突然变卦了,张口就要加价20万! 那个粉丝朋友想都没想,拿了5万赔偿金,直接走人,卖家还想着挽留一下,结果粉丝朋友就是不买账,说啥也要让卖家付5万赔偿金。 我们在中间做了和事佬,粉丝朋友拿了5万2,解除合同,5万是原来的定金,2000是违约金,5万有点多,卖家不同意,与其僵着,不如少拿点直接走人,当然,一点不给也不可能,最后帮他谈了2000。 要是你,你会怎么做?是咬咬牙,自认倒霉,拿着赔偿金继续找房?还是心一横,多20万就多20万,认了?个人感觉,怎么选心里都不是个滋味。你们觉得呢?
挽留一下?然后多给20万?!这业主,坚决不能代理这个人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