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每月给父亲3000元赡养费,父亲平时大的开销,也是女子支付。可万万没想到,父亲却突然提出,自己要请保姆,每月要给保姆5000元工资,他要求女儿每月给自己6000元赡养费。女子得知父亲的保姆竟然是二婚前妻,说什么都不愿意,父女二人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来源:新闻晨报)
邹凤娟去看望父亲,却惊讶的发现,父亲的二婚前妻梁大妈竟然也在家里,她把父亲拉到一旁,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邹大爷却告诉女儿,小梁是自己请回来的保姆,两人知根知底,自己有她的照顾,日子会舒坦很多。
邹凤娟心里多少有些膈应,2008年,父亲突然要跟母亲离婚,那时父亲年近70,她劝父亲不要折腾了,安安稳稳跟母亲过日子就行。
可父亲却不肯听劝,非要离,邹凤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父亲跟母亲办理了离婚证,并从家里搬了出去。
2009年,父亲跟梁大妈登记结婚,邹凤娟想着,父亲和梁大妈这回总能白头到老,不会有什么变故了吧。
可谁曾想到,2021年,父亲竟然跟梁大妈离婚了。
邹凤娟对父亲的做法多少是有些失望的,觉得父亲既伤害了自己母亲,也破坏了他们原本和睦的家庭关系。
但是抱怨归抱怨,邹凤娟对父亲还是很孝顺的,尽管自己手头也不算太富有,但是她每个月坚持给父亲3000元生活费,还时常给父亲添置一些家具家电,比如炉灶、液晶电视、三轮助动车等。
父亲所在的小区加装电梯,邹凤娟二话没说,也帮老人把费用出了,老人动手术,也是她在承担这些费用。父亲过生日,她更是省吃俭用,拿出1万元来给老爸祝寿。
可尽管邹凤娟这么用心的照料着父亲,可邹大爷并未领情,他不止一次,将邹凤娟告上法庭,要求邹凤娟给他赡养费。
邹凤娟烦不胜烦,为了满足老人的心愿,在2023年一次性支付了10万元给父亲。
可没想到,父亲竟然又把梁大妈给找了回来。
邹凤娟看到梁大妈在家,打算收拾东西走人,没想到父亲却叫住了她。
邹大爷表示,自己年满90岁,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以后都得依靠小梁来照顾自己,自己已经答应每个月给她5000元保姆工资,他要求邹凤娟以后每月给自己6000元赡养费。
看着狮子大张口的父亲,邹凤娟满脸失望,自己失业在家,每月靠领失业金过日子,自己每月还得自行缴纳社保,每月给父亲3000元,她已经尽力了,再多她实在拿不出来了。
她把自己的难处告诉给了父亲,可邹大爷并没有心疼她,坚持要求女儿每月拿6000元给自己,双方发生争执,邹凤娟失望而去。
邹大爷见女儿不肯每月给自己6000元赡养费,再次将女儿告上了法庭。
1、邹大爷认为女儿对自己有法定赡养义务,应当替自己出保姆费和生活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邹大爷认为邹凤娟作为自己唯一的孩子,理应承担起照顾自己的重任,自己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无法生活自理,请保姆照顾自己也是正常的。
因此女儿之前给付的3000元生活费压根不够用,他要求女儿每月向自己支付6000元赡养费。
2、邹凤娟却要求将父亲的赡养费从3000元每月降低到2000元每月。
《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邹凤娟认为自己对父亲确实有法定赡养义务,这么多年,自己也一直在照顾父亲,替父亲承担各种生活费用,让父亲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但是赡养费的多少,不是父亲想要多少,自己就要给多少的,而是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赡养能力。
自己目前失业,靠失业金过日子,无法给父亲提供更高的赡养费,自己支付给父亲的赡养费,已经足够父亲用于生活等各项开支,并且还有富余,因此她希望将赡养费从3000元降到2000元。
3、法院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邹大爷已经90岁,没有了工作能力,除了每月1400元的补助,没有其他收入,邹凤娟没在老人身边照料,老人请保姆照顾自己,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邹大爷并未提供自己和梁大妈之间的雇佣合同,也没有提供转账凭证,证明两人之间确实产生了5000元保姆费。对于这5000元的保姆费用,法院不予认可。
另外,1年前邹凤娟一次性向邹大爷支付了10万元,并且老人自身也有部分存款,因此如果邹凤娟继续向老人支付3000元每月的赡养费,老人的生活需求是能够得以保障的。
对于邹凤娟要求降低赡养费的诉求,法院核实到邹凤娟早前已经失业,经济状况也并未突然改变,因此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要求邹凤娟每月向老人支付3000元赡养费。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