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开车带87岁母亲外出散心,不料,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突然大喊大叫,

白羊登义文 2024-11-24 20:41:44

陕西西安,男子开车带87岁母亲外出散心,不料,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突然大喊大叫,男子捂住母亲口鼻,不让她叫,结果,母亲窒息死亡。男子拿胶带封住母亲的口鼻,随后,男子喝下安眠药,割腕自杀,第二天早上,妻子发现遗书后报警,男子被救,经鉴定,男子作案时抑郁发作,法院一审、二审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

2020年,得了老年痴呆的刘老太生活不能自理了,她的儿子安顺特意回了趟老家,把她接到西安照顾。

刘老太的病时好时坏,动不动就大喊大叫,有时还会拿东西乱砸一通,3年来这种情况无尽循环,搞的安顺身心俱疲。

2023年开春,对安顺来说异常艰难,照顾患病母亲时常让他精神崩溃,内心的痛苦和压力,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更让安顺难以承受的是,母亲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大半夜闹腾,不断大声喊叫,有时拉屎、拉尿也不去厕所……

这些琐碎一点一点耗尽了安顺的耐心,折磨着他脆弱的神经。

2023年5月12号,这一天的晚上6点多,安顺看母亲情绪不稳定,想着带她出去散散心,也许她会安稳下来。

于是,他开着车带着母亲外出散心。

看着路边的风景,刘老太的情绪果然平复了一些,安顺还想只要母亲能安静下来,开车兜这一圈也值了。

一个小时后,他开车回到小区,刚停好车,睡着的刘老太醒了。

没想到,刘老太突然情绪激动,不停的大喊大叫,还拿车上的木枕头乱砸一通。

安顺怕她大叫引来误会,情急之下,他伸手捂住母亲的口鼻和颈部,由于时间过长,母亲窒息死亡。

安顺看母亲不动了,他吓坏了,那一刻,他也不想活了。

看着母亲,他脑子里产生了一个想法,万一母亲又活过来,没人照顾她怎么办?

于是,安顺找来透明胶带封住了母亲的口鼻。

之后,他回了家,写下了遗书,还找到一张母亲的遗像,随后,他拿了被子,食物回到车上。

安顺做完这些后,对这个世界不再留恋,他在车里吃下了安眠药后,割腕自杀。

第二天早上7点多,安顺的妻子发现了安顺留下的遗书,吓得她慌忙报了警。

民警找到车上的安顺,并将他送到医院,安顺被救了回来。

经过鉴定,安顺患心境障碍,抑郁发作,作案时,他正是发病期,有辨认能力,但是控制能力弱,有限定责任能力。

原来,安顺在2023年初被诊断为失眠,焦虑症,他那时就产生了自杀还有“带走”母亲的想法。

虽然,安顺患病了,但是,他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1、母亲患有老年痴呆,安顺有赡养,照顾她的责任。

《民法典》第26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刘老太因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安顺作为儿子有照顾她的责任和义务。

刘老太患病情绪不稳定,经常大喊大叫,可以理解照顾病人确实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

但是,安顺不能因此剥夺母亲的生命,虽然,安顺是抑郁发作,但是,他有辨认能力的。

2、一审法院认为,安顺犯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18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安顺在作案时,患有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不过,安顺虽然处于发病期但是,他只是控制能力比较弱,所以,他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一审法院对安顺判处了,有期徒刑10年。

安顺提起了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

3、二审法院判决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安顺供述自己是因为身体原因,才产生“带走”母亲的想法。

在母亲大喊大叫时,安顺长时间捂住母亲口鼻、颈部,导致母亲窒息死亡。

后来,担心母亲没人照顾,便用透明胶带缠绕母亲口鼻。

所以,安顺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

另外,安顺留下的遗书也可以印证。

因此,安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过,考虑到安顺作案时抑郁发作,控制能力弱,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安顺的亲属也请求对他从宽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事,充满了悲伤与无奈,曾经想努力照顾好母亲的儿子,最终,因为无法承受压力和绝望,走上了不归路!

面对患有疾病的老人,那些压力和困境该如何应对呢?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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