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野猪伤人致死的真相来了 11月24 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女,76岁)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 1:因为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上车撵野猪,才造成了这头野猪进入了胡某翠家的院子里,他们4个人上山撵野猪是因,胡某翠被野猪攻击致死是果,所以,胡某翠死亡的责任方是陈某树等4人,以及他们带去的狗,由于狗不是人,可以忽略狗的责任。 2:陈某树等4人是自行上山撵野猪,他们4个人有没有自行上山狩猎野猪的权力。根据最新名录,野猪已经不在野生保护动物里面,但也不可以随意狩猎和食用,也就是他们4个人是不可以随意上山狩猎野猪的。 3:陈某树等4人上山是撵野猪的,撵是驱逐和追赶的意思,也就是他们带着猎狗并不是上山狩猎野猪的,而是去驱逐、追赶野猪的,所以,他们并没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他们既没有狩猎野猪,更没有食用野猪,所以,胡某翠被野猪攻击致死只是一个意外。 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愿死者安息,愿家人节哀。
说半天跟没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