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刘女士以220万元的低价成功竞拍到一套300平方米的别墅,她欣喜若狂,认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迅速与家人搬了进去。然而,搬进去不久,物业突然找上门,要求她支付52.6万元的物业费。刘女士当场拒绝支付,结果物业直接断水断电,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天津的刘女士(化名)一直梦想着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别墅,然而,高昂的房价让刘女士望而却步。然而,202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刘女士的别墅梦似乎有了实现的可能。 一天,刘女士在网上浏览信息时,意外发现了一套正在司法拍卖的别墅。“起拍价仅140多万,而这套别墅的市场价至少在300万以上!”刘女士看着网页上的信息,心跳不由得加快。 这套别墅位于天津市郊区,环境优美,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尤其是那个200多平米的大院子,更是让刘女士心动不已。“机会难得,错过了可能就再也没有了。”刘女士心想。 经过一番思考,刘女士决定去实地考察一番。 “房子虽然有些年头了,但整体结构还不错,稍微装修一下就能住人。”刘女士对别墅非常满意。 回到家后,刘女士和丈夫商量了一番,最终决定参加竞拍。“就算拍不下来,就当去试试运气嘛。”刘女士对丈夫说道。 竞拍当天,刘女士早早地坐在电脑前,心情既紧张又兴奋。竞拍过程异常激烈,竞拍者们轮番加价,价格很快突破了200万。刘女士咬紧牙关,几次犹豫着要不要放弃,但最终还是决定坚持下去。“220万!”刘女士果断地输入了价格。 最终刘女士以220万的价格成功拍下了这套别墅。“老公,我们成功了!”刘女士激动地对丈夫说道。 丈夫对此也兴奋不已。刘女士满心欢喜地办理了过户手续,并花费巨资对别墅进行了装修。她幻想着住进新家后的美好生活,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然而,刘女士还没来得及享受乔迁之喜,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打破了她的美梦。 就在刘女士一家搬进别墅不久,物业经理就带着几个人找上门来。“刘女士,您好,我们是物业的,这是您家的物业费账单,请您缴纳一下。”物业经理礼貌地说道。 刘女士接过账单,看到上面的数字,顿时大吃一惊。“52.6万元?你们是不是搞错了?我们才住进来,怎么可能欠这么多物业费?”刘女士难以置信地问道。 经理解释道:“这52.6万元是上一任房主拖欠的物业费,其中9万多是物业费,43万多是滞纳金。” 刘女士顿时火冒三丈:“你们物业这不是抢钱吗?上一任房主欠的,你们该找他要,凭什么让我来还?” 物业经理拿出竞拍合同,指出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新业主需要承担上一任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刘女士虽然看到了这条条款,但她认为自己并不知道上一任房主欠了这么多物业费,这笔买卖亏大了。 双方协商不成,物业一怒之下将刘女士家的水电全部断掉。刘女士怒不可遏,当即报警。警方赶到后,要求物业恢复供水供电,并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物业随后将刘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支付52.6万元物业费。 在法庭上,物业和刘女士各执一词。物业的诉求:根据竞拍合同,刘女士应承担上一任房主拖欠的物业费。拍卖公告中已经注明,物业费用应由新房主承担。 刘女士的反驳:她只能承担自己入住后产生的物业费。滞纳金是上一任房主违约产生的,不应由她承担。物业断水断电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竞拍公告中已经明确告知,房屋可能拖欠物业费和水电费等情况,需要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刘女士参与竞拍,就视为认同拍卖公告内容。因此,刘女士应承担91735元物业费。但滞纳金是上一任房主违约产生的,不应由刘女士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刘女士支付物业公司91735元物业费。驳回物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针对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吗,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合理
法拍就是坑,不会标出具体欠多少,本应是原主人的事推给别人,应从购房款中出才是正常的。
既然欠费,为什么合同只写了有可能?这是明显的诈骗
滞纳金收取是有上限规定的,之前不能超过本金,最新规定,民事纠纷滞纳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没弄个20年出租的就不错了
法拍房也敢要?
现在还敢收滞纳金[打脸]
洁柔院对
这个地方的法院很公正!赞
即使要刘女士出,也只应该出拍卖生效并过户以后的物业费。以前的欠款跟刘女士没有关系。除非在拍卖文书中有明文说明
很奇怪,物业费是对居住人服务产生的、不是对房产服务产生的,为什么捆绑房产呢?
本金9万,滞纳金43万???能编得再离谱点!
法拍房法拍车的平头百姓不要碰!
法拍前,房产权不是刘的,欠费也不是刘的,其原欠物业费理应由原房产所有权人承担;法拍莸得房产所有权之日起,刘应承担相应物业费,这才是合理合法。对原欠物业费,物业可依法追索。
如果拍卖事先告知书,此房有债务,有物业费拖欠,买方已知,那就得承担债务,法院拍卖房子,细则会明列,物业断水断电是违法的,可以起诉
买家承担很合理。 但是物业怎么证明十几年没交呢?也许原房主交了啊
如果法拍物品有问题,那就是法拍本身就不合法。
只说拖欠,而不说金额,就是耍流氓。
法院判决是合理的,拍卖时已经说明!物业断水电是不对的,欠费可以去法院起诉,物业没有断水电的权利!
物业太黑 滞纳金不合理
滞纳金是物业自己算出来的,没一点法律效力。
那还不是好事儿,至少少了几十万吧
全国早就应该取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己前都由环卫收的打扫卫生也挺好的价格也合理现在什么物业管理交钱又多了哎老百姓真难在住几十年房子就没有了
既然是法院拍卖为什么不能把债务写清楚呢!这样很难做到吗!
这次判得还是合理。
滞纳金这么高合法吗?如果合法那高利贷也合法了
物业也敢收滞纳金了?特么的当自己是缅北的物业啊?滞纳金只有政府机构处罚金才能收,真特么当自己比法律还牛逼了?
物业经理拿出竞拍合同,?
这个就不合理,上一任房主欠的物业费就该找原房主,而且滞纳金也不合法,比高利贷还狠
物业费谁欠的找谁
警惕物业黑手!!!怪不得老旧小区改造后居民拒绝任何物业进入!!!!!
滞纳金几十万 物业公司想钱想疯了
胡扯吧!二手房出售必须结清前期帐目,买家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法拍房上拍即认可产权清晰,债务割断,认拍方的支出只从交付之日算起,买家只需说明情况即可,如被侵权可以法律解决。
别墅有啥物业费,我们这独栋都不收
为什么会有物业存在呢?还有公摊预售等等
这次法院判决,堪称样板
物业有什么权力收滞纳金,搞的自己跟执法部门一样
坑
这个法官明事理。如果连违约金也算进去,下一次物业找托物业费违约金后会再多个零,比房子都贵一倍的。
这次法院判的非常好!物业公司就是打劫,还应该减免一些物业费!
合情合理!!
千万别去相信法拍房之类的事
法拍房大部分都欠有物业费,一般拍卖告知书了会写有,但是具体多少钱,法院不会去核查,也不会写在上面,只能看你自己会不会去打探了
没告知,不交,谁欠找谁。
贪便宜,总要吃回亏
依法办事,没毛病!
这么高的滞纳金,物业明抢啊?
法院判的合理
AI文
法拍房坑多!
胡说八通,现任业主不出钱就停水停电,那么上任业主怎么就能欠下那么多,按理不是早就让停水电了吗
这个可以,一码说一码!物业费说的是物业费,又不是滞纳金
法拍不公示欠了多少钱就是坑人的吧
物业应全部灭绝
谁要法拍房??脑子有问题……
法院就是坑,既然都拍卖了还这可能那可能,直接说明不就得了。
滯納金是天价,物业要抢钱的姿態!
只是个物业费还行呢,没点能耐的敢去碰法拍,那迟早是找死!
即便是上任房主的物业费和滞纳金,也应按照债务从房屋拍卖款中扣除,而不是找新房主收。
那个小区有物业公司,那个小区就不值得买
法院判决合理合规
是猫是狗都可以收取滞纳金?谁给了他们权力?
既然拍卖合同里有这一条 就应该公布上一任住户欠了多少 如果信息不透明甚至故意隐瞒 也应该承担责任
问题是法律是不是规定了小区一定要请物业公司?
法拍房的所有额外费用都应该从拍卖款里出
物业太黑了
贪便宜之过
拍卖时都有告知,所卖方欠的物业费,水电煤由买方缴纳,只要不注明有滞纳金,所不必支付,判的合法。
物业还敢断水断电啊
你自己不把合同看明白了赖谁
新法律规定非法收高额滞纳金,要三倍到十倍返还业主
给本金就很不错了。这个物业公司上法庭真多余。其实物业公司都知道的。
物业费与滞纳金是两个概念,法官断案明理,保护了购房人的权益!
这滞纳金比高利贷还狠
既然物业费要承担,滞纳金(必须有合同依据)也要承担,判的不伦不类。
[赞]
合理合法
合情合理。法院公事公断,英明!
法院就是真理,坑
判决合情合理
竞拍公告里面应该标明,所欠的物业费的金额。
太不合理了,这物业费应在220万里面。不然,这220万给谁了呐?
还行 不亏
活该!谁叫你不看合同????
合理
谁欠钱谁负责
真坑人
合同里面有坑,房子没便宜。
并处以物业43万罚款才是正确判决
我小区一平米0.5元
公示里没有就不应买家付
法拍房绝对是坑
也不亏
不认真看公告盲目下手
有理
合理
我觉得法院判决得很合理,按合同办事
这么判也算女房主捡个便宜。
判决还是挺合理
告知权和知情权都没有,坑你不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