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广东,一男子出差时忘记关窗,小区内多只流浪猫钻入其家内遮风

兰亭说事 2024-11-28 11:54:33

2024年11月5日,广东,一男子出差时忘记关窗,小区内多只流浪猫钻入其家内遮风挡雨,等回家后,发现家中满是流浪猫的粪便,还把家具抓坏,男子认为是邻居频繁喂养流浪猫,导致流浪猫入侵他家,便要求对方赔偿,然而就在双方交涉途中,一只流浪猫突然窜出,男子受到惊吓,去医院检查花费3300元,事后,男子索赔1万余元,无果后将邻居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天刚擦亮,陈先生拖着行李走进家门。原本的期待被一股刺鼻的气味,打得粉碎。客厅里,茶几下是一滩黏湿的污渍,沙发被利爪划得面目全非,空气中还弥漫着一种,难以忍受的混合气息。他皱起眉头,试图打开窗户透气,却发现阳台的花盆被打翻,盆土四散。 他的书架上少了几本书,地面上还留有几行沾着泥的爪印,似乎昭示着“入侵者”的踪迹。 陈先生顺着线索一路找去,终于在卧室的床底下,看到了几团毛茸茸的身影。他猛地退后一步,竟然有四五只流浪猫,正安然地躺在那里。 猫见人影后瞬间炸毛,纷纷逃窜,有的从窗台跃出,有的钻入衣柜,现场顿时一片混乱。 愤怒和惊讶涌上心头,陈先生拨通了物业的电话,却被告知小区内黄小姐长期喂养流浪猫,这些猫早已成为附近居民的“熟面孔”。 一时间,陈先生的脑海中充满了疑问,为何自己的家成了它们的庇护所?而频繁投喂的黄小姐是否应该对此负责? 随后,陈先生准备当面与黄小姐展开交涉。 他走到黄小姐家门口,正准备敲门,却听见屋内传来猫咪的叫声。等到见面后,他刚开口质问,黄小姐便连声道歉,称自己只是一时心软才喂了几次。 黄小姐解释道:“这些流浪猫多可怜呀,我只是想给它们一口饭吃。”但陈先生的怒火显然难以平息:“你不喂,它们能这么多?你知道我的房子成什么样了吗?” 两人争执不下,气氛愈发剑拔弩张。 就在此时,一只藏在黄小姐家门口角落里的流浪猫猛地窜出,直扑向陈先生。他下意识往后一躲,却不小心崴了脚,疼得脸色发白。当晚,陈先生不得不前往医院检查,最后花费了3300元医疗费。而此事也成为压倒他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 回家后,他立即向黄小姐提出了赔偿要求,总金额达到1万余元,包括家具修复、清洁费用以及医疗开销。然而,黄小姐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在做好事,拒绝赔偿。陈先生一怒之下将她告上法庭。 法院开庭时,双方的陈述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陈先生详细描述了自己家中受到的破坏,并提供了事发当日的照片和医疗证明。而黄小姐则表示,她只是出于同情心喂养流浪猫,从未明确地“收养”它们,认为不应对此事负责。她甚至带来了邻居的签名,证明小区里其他人也有投喂行为,试图将责任稀释。 法庭上,双方的争辩焦点集中在,黄小姐是否构成“饲养关系”。法官最终认定,黄小姐长期投喂行为导致流浪猫对她形成依赖,她在主观上承担起了饲养义务。而因流浪猫对陈先生造成的实际损失,黄小姐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她赔偿12800元。 面对判决,黄小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然而,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法官指出,爱心行为固然值得提倡,但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黄小姐的长期喂养行为,对流浪猫的聚集和侵扰具有直接影响,需承担责任。 此案在网络上迅速引发热议。支持黄小姐的网友认为,她的行为初衷是善良的,不应该被过分追责;但更多人认为,爱心行为不能凌驾于法律责任之上,“好心”也要有界限。 有人留言道:“爱猫可以,但别把别人的家变成猫窝。”还有人指出,此案为社区管理敲响了警钟,流浪动物问题应引起更大的关注。 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案的判决为类似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喂养流浪动物是一种道德选择,但一旦行为超越单纯的施舍,形成长期依赖关系,就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与此同时,社区治理应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管理,通过科学的方式减少人与动物之间的冲突。 归根结底,爱心行为应以不妨碍他人利益为前提。流浪动物需要被关爱,但更需要的是专业管理和长效机制,让爱心不再成为冲突的诱因。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鲁中晨报在2024年11月5日关于《“放任流浪猫随意活动”,饲养流浪猫的人需担责赔偿》的报道。)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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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28 13:50

    法院总算做了件好事!这个法官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