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赤峰,凌晨3点,女子突然敲开70岁公公的房门,扑通一声跪在老人面前:“爸爸,我把你儿子打死了。”谁知老人听后却说:“你快跑吧!”可女子却主动拨打报警电话,法院这样判了! 2018年,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木头营子村,夜晚的寂静常常被徐国辉的咆哮声打破。徐国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长期酗酒,性格暴躁,对妻子于宏艳动辄打骂。 于宏艳,一个三十多岁的普通农村妇女,性格温和,勤劳善良。她和徐国辉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孩子。为了孩子,她一直忍受着丈夫的暴力,希望有一天他能改过自新。 然而,徐国辉的暴力行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他不仅经常对于宏艳拳打脚踢,还限制她与外界的交流,不许她和娘家人联系,不许她出去做工赚钱,只让她在家里洗衣做饭,照顾自己。 于宏艳的生活如同一座无形的牢笼,她感到绝望和无助。她曾想过离婚,但徐国辉威胁说,如果她敢离婚,就杀了她和她的家人。为了孩子和家人的安全,于宏艳只能忍气吞声。 2018年8月20日凌晨1点,木头营子村一片寂静,只有徐国辉的呼噜声在屋内回荡。于宏艳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她回想起这些年来遭受的屈辱和痛苦,心中充满了愤怒和绝望。 突然,徐国辉翻了个身,嘟囔了几句,吓了于宏艳一跳。她悄悄地起身,走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握在手里,手心已经出汗。 于宏艳站在床边,看着熟睡的徐国辉,心中百感交集。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动手,早晚自己和家人都会遭徐国辉毒手。他不止一次说过,要杀了她的家人。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宏艳心中暗暗下定决心。她举起菜刀,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然后猛地挥刀砍向徐国辉。 徐国辉被突如其来的疼痛惊醒,挣扎着想要反抗,但于宏艳已经失去了理智,她不停地挥刀,直到徐国辉不再动弹。 于宏艳瘫坐在地上,泪水夺眶而出。她知道自己杀了人,但心中却没有一丝后悔,反而感到一种解脱。 然而,冷静下来后,于宏艳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她必须面对法律的审判。 她来到公公徐老汉的房门前,跪倒在地,哽咽着说:“爸爸,我把你儿子打死了。” 徐老汉被惊醒,看到跪在地上的于宏艳和满手的鲜血,顿时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他心中一阵悲痛,但更多的是无奈和理解。 “孩子,你快跑吧。”徐老汉叹了口气,说道。 于宏艳摇了摇头,泪流满面:“不,爸,我不能跑。我杀了人,我要去自首。” 徐老汉看着于宏艳,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感。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也知道于宏艳这些年受的苦。 “孩子,你受苦了。”徐老汉哽咽着说。 于宏艳擦了擦眼泪,坚定地说:“爸,谢谢您的理解。但我必须面对法律的审判。” 说完,于宏艳拿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很快,警察赶到了现场,将于宏艳带走。在警车上,于宏艳的心情异常平静。她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她并不后悔。她只希望法律能够公正地审判她,也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经过警方的调查和取证,于宏艳的案件很快进入了司法程序。 2018年8月20日,敖汉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于宏艳故意杀人一案。 在法庭上,于宏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公诉人指控于宏艳故意杀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然而,辩护律师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他指出,于宏艳长期遭受丈夫徐国辉的家庭暴力,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徐国辉不仅对妻子施暴,还多次威胁要杀害她的家人。于宏艳是在极度恐惧和绝望的情况下,才做出了过激的行为。 辩护律师还指出,于宏艳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经过审理,法官认为,于宏艳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且有主动投案自首的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敖汉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于宏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听到判决结果,于宏艳心中五味杂陈。她知道,自己终于可以解脱了。 针对此次案件,您有什么看法,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这才是人民的法官
应该是无罪释放
最好是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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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晃就好了。审判结束就是剩下四年了
应该判缓刑
正确的判决
徐老汉为什么不写谅解书呈交法院呢,
出来了再回来,做老人的女儿吧。不这样估计也没人敢要你,况且孩子还在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