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坐牢,也没钱交!”2023年浙江,一残疾男子家庭条件较差,买不起猪肉,为改善家庭经济,自养了两头猪,生猪长大后,请人将生猪宰杀,由于猪肉太多,一家人吃不完,又不具备存储条件,无奈之下只得把多余的猪肉卖掉,共得到700元售猪款,当地监管部门得知后,上门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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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应先生那饱含绝望的呐喊在网络掀起轩然大波。谁能料想,家中几头猪竟成其难以承受之重。 仅仅 700 元的猪肉售卖所得,却招致 5 万元的天价罚款,如此巨大的反差,不禁引人叩问:法律的界限究竟于何处清晰可辨?人情与法理又该如何妥善权衡?
此事件背后,实则映射出农村贫困家庭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具体施行时所面临的普遍性艰难处境,亦凸显出制度本身存有的局限性。
应先生因车祸致残,家庭生活重担多落于妻子肩头,务农与养猪成为全家主要生计来源。值其生日之际,宰杀一头猪宴请亲友,这本是寻常之举。
家中猪肉剩余颇多,又无良好存储条件,应先生的妻子无奈之下,将 15 公斤猪肉拿到村头售卖,只为给贫困的家庭增添些许微薄收入。
然而,天不遂人愿,执法人员很快赶到。依据未经定点屠宰并私自售卖生猪肉的相关规定,一张5 万元的罚单递到了他们手中。
对于这个本就被贫困阴影笼罩、苦苦挣扎的家庭来说,这罚款如同巨石压顶。微薄的希望瞬间破碎,生活的困境愈发深陷,未来的道路被浓重的阴霾笼罩,他们在绝望中不知何去何从,徒留满心的无助与迷茫。
应先生之举,绝非蓄意违法,实乃生活所迫、无奈为之。贫寒家境中,妻子独力支撑家庭运转,悉心照料残疾丈夫,生活早已入不敷出。
养猪卖肉,曾是他们苦盼改善生活、增加收入的寥寥希望之光。
那 700元收入,或许是孩子一月的果腹之资,亦或是应先生的治病费用。然而,此刻却因这微薄所得而背负巨额罚款,这般重荷,叫他们何以为继?
这些农户大多经济条件有限,缺乏正规的屠宰渠道,为了生存,他们只能铤而走险,冒着被罚款的风险,也要把猪肉卖出去。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制定,初衷是为了维护食品安全,防止未经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保障公众健康。
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一刀切”的现象,缺乏对具体情况的灵活处理和人文关怀。
在法律的天平上,冰冷条例与温暖人情的博弈从未停止。诚然,法规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不容轻易撼动,其权威性必须捍卫。
但我们亦不可忽视那处于困境中之人的无奈与心酸。或许,理想的路径是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构建人性化的申诉与裁量机制。
让执法者有空间去洞察特殊情境,让每一个裁决都能在公正与悲悯间找到平衡。如此,法律不再只是生硬条文的堆砌,而是能在威严中流淌出人性关怀的暖流,使社会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温情与希望,让人们于法的框架内,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间至善。
条例既定,未经定点屠宰、售卖生猪肉且货值不足1万元者,罚款5万,执法者如机械木偶,全然不顾应先生、陆先生困窘实况,径直开出高额罚单,此般做法,委实有失偏颇。
最后虽然在法律援助下,将罚款降至5000元,但是这个金额,对于这个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
法律之刃,高悬于空,其锋芒所向,本为守护民众福祉,筑牢食品安全之堤。然在其落刃之处,是否应甄别不同情境,尤其是穷苦之人的艰难境遇?
当贫困家庭为求生计而偶越雷池,法律不应只是机械地挥斩,将他们进一步推向深渊。执法之行,理当融入更多人性化的权衡,去体谅那背后的无奈与辛酸,去探寻法理与情理的契合点。
如此,法律方能在彰显公正权威之时,亦散发人性的光辉,成为保障全体人民权益的坚实护盾,而非只冰冷地宣告对错的无情利器。
罚少了,应该罚5亿,人就地正法。
贪污一千万罚款多少?
不能仅仅罚款了事 应该直接枪毙。
农村不都是这样的,有什么问题
人家大公司也就罚几万。。赵某某还罚几千块。。。
我们这边农村私宰猪,都是几家人凑钱买猪,事先商量好各自要那个猪的部位,杀后一起分了,这样就不是售卖,又比市场价便宜,又能避开法律,私宰来自家食用,一直都是允许的,只要不是售卖就不违法。
一家都这样了,还不如去坐牢包吃包住
支持农户
拿着鸡毛当令箭
一家人!坐牢!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