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男子和小11岁的妻子长期异地,儿女都是他在外地时出生,为了弥补妻子,男

爱查说社会 2024-12-03 13:41:00

江苏淮安,男子和小11岁的妻子长期异地,儿女都是他在外地时出生,为了弥补妻子,男子给妻子转51万余元,不料却刷到妻子和别人办婚礼的视频,男子调查后才发现女儿不是自己的,儿子是捏造的,他们的婚房都有自己出资的22万!男子报警了!

“赵辉,我们的女儿出生了,长得很像你,但是她早产了3个月!”

2014年7月,妻子李华(化名)虚弱的给他发了信息。

听着妻子的声音,赵辉心疼不已,给她打去了一笔生活费,让她好好养身体,妻子生过孩子身边没人照顾,让他愧疚不已。

7个月前,赵辉在网上认识了李华,二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还见了一次面.

没多久,赵辉就得知她怀孕了,但因为她家里很有钱,父母不同意她跟网上认识的人结婚,李华只能隐瞒家人,在外跟他过日子。

赵辉第二次跟她见面,李华再次宣告怀孕,几个月后,还给他看了一个男婴的照片,称是他们的儿子,李华更努力赚钱了,给母子三人改善生活,前后给她打了30万元。

当李华告诉他,自己准备做生意,需要22万资金时,赵辉也是毫不犹豫的打钱支持,但将近7 年过去,赵辉一次也没见过自己的女儿和儿子,每次回去,李华都称他们在亲戚家。

赵辉心中渐渐有了疑虑,担心李华骗自己,直到2021年左右,赵辉在网上看到妻子和别人结婚的现场视频。

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但越看心中越确定,赵辉来到妻子老家,才发现她真的买了婚房,跟别人结婚了。

赵辉一怒之下报警,还以重婚罪为由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几十万的钱款,还要给自己损失费。

接下来的调查,更是让他大跌眼镜,自己7岁的女儿是李华跟她前男友的,而他们的“儿子”根本不存在,而是李华闺蜜的儿子,每次都是她借来拍视频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如何判定呢?

这段婚姻中,李华通过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来获取对方的经济利益,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 李华虽然和赵辉没有领证,常年分居,但二人7年来夫妻相称,还给她了大额转账。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对于本案例而言,如果能够证明李华故意编造自己怀孕、生育等虚假信息,并以此为由让赵辉提供巨额资助,则符合上述定义下的诈骗特征。

一个人同时与两个或以上的人保持婚姻状态,属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李华表面上与赵辉维持着一种非正式但实质上的夫妻关系,同时又与另一人登记结婚,这样的行为显然构成了重婚。

结合案例来看,赵辉基于对李华的信任以及对自己家庭的责任感,多次向李华转账,而这些资金最终被用于支持一个不存在的家庭。

赵辉有权要求返还被骗取的资金,并且可以考虑提起刑事诉讼追究李华的责任。

赵辉提供了大量资金给李华,而这些资金实际上并没有用于他们共同建立的家庭。赵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李华归还这部分钱款,并且还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因长期被蒙蔽所造成的精神痛苦。

2024年12月2日,据九派新闻报道,法院进行综合审理后,认定李华重婚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罚款13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2024年12月3日关于《男子刷视频发现小11岁的妻子争与他人办婚礼,养了7年的女儿不是自己的,儿子是捏造的》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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