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湖南长沙,男子凌晨1点火车上突发心脏病,5分钟后工作人员施救,50分钟后停车将男子送到医院,但他还是不幸去世了,家属以救治不及时为由,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老年人赡养费等数十万元,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我老公是家里顶梁柱,他死在了列车上,你们没有尽力救他,都得赔!” 赵女士(化名)在法院调解时,声泪俱下,要求铁路承运方给他们至少4项的赔偿款,承运方面面相觑,觉得他们不该承担责任。 几个月前发生的事,列车员还清清楚楚记得当时的细节。 2024年7月18日凌晨,一声呼救突然打破了列车上的平静。 “快来救人啊!我老公昏迷了快不行了!” 赵女士扑在丈夫身上大喊,几分钟前,丈夫对她说身体有点不舒服,就突然没有了动静。 听到呼救后,车员一路小跑,5分钟内就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又过了几分钟,列车长也到场展开了救援,但不幸的是,丈夫还是没有苏醒的迹象。 赵女士急哭了,不停地说着:“停车!我们上有老下有小,他不能有事!” 但最近的站点也有50分钟的路,赵女士一路哭诉:“就不能再早点停车吗?救人要紧啊!” 但火车不是汽车,不是能随时停,到站后,列车员合力将他抬下车,送到了提前联系的救护车上,但不幸的是他抢救无效身亡了。 赵女士悲痛欲绝,认为列车上的救援太迟了,如果能第一时间心肺复苏,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丈夫也许不会死! 办完丈夫的丧事,赵女士就将铁路承运方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给自己多项赔偿,因为丈夫死后,家里的老人小孩也需要人养,这都是他们的损失。 除此之外,还有他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补贴,铁路承运部门辩称,自己能做的都做了,而且男子是心源性的问题,即使是专业的医生也很难救回。 那么法院会支持赵女士的诉求吗? 列车工作人员在乘客突发心脏病后,5分钟内就赶到男子身边,采取了及时的救援措施,并最终将乘客送往医院。 在承运方看来,他们响应速度很快,已经履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救助义务,乘客生病是他自身身体的问题。 虽然家属认为救治不及时,但考虑到火车运行的特殊性和紧急情况处理的现实限制,铁路部门的行为符合一般标准了,如果存在不救治、拒绝送医的情况,才算承运方救治不力。 具体到本案,赵女士坚持认为救援不够迅速,但火车无法像汽车那样随时停靠,以及当时条件下所能采取的最佳应对措施,承运方已经尽力而为。 赵女士的丈夫身体一直不好,对于心源性疾病这类急症,即便是在最佳医疗环境下,成功抢救的概率也可能很低。 法院还是出于人道主义,认定承运方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不会完全支持赵女士的所有诉求。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赵先生的意外情况是自身疾病造成的,但无需按照赵女士的诉求,进行那么多项的赔偿,这就有些不合理了。 为了息事宁人,铁路方面答应赔偿,和赵女士达成了和解。 但网友看来,这次赔偿太冤了,这种情况即使在医院也不一定呢个救过了,他们本不该承担任何责任,更不能赔偿!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红网百姓呼声2024年12月2日关于《湖南长沙:乘客火车上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将承运方告上法庭……》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编故事骂街,有意思吗
说句不好听的,心源性猝死,该到时候出事,迟早会出事,错不了多长时间。出问题之前绝大多数人都是有症状的,除了从业人员,有几个会意识到风险呢?
以后坐火车得签生死状[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