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越南法院维持对越南女首富张美兰的死刑判决。其实还有一个用意。那就是越南法院要做出一种特殊的态度。这个特殊的态度就是要做给越南军方中的一些商人看的。
熟悉越南经济构成体系的人一般都知道,当初越南经济还在发展初期的时候,越南军方每次向越南政府申通部队经费的时候都比较头痛,因为那个时候整个越南的经济都很困难。
在那种情况下,越南军队为了解决补给和军费问题,实行了军队自给自足的屯田制度。开始经营农业、林业、畜牧业等以维持运转。此后,在1986年革新开放后,越南军队率先开始经商,利用军队的特权、人力资源和专业资源优势,快速对最赚钱的行业实行垄断,赚取巨额利益。
随着越南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越南政府也发现了军队经商对整个越南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利。也想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禁止军队经商,但困难重重,所以到目前为止,都可以说还是失败了。这主要是因为越南的体制需要立法或者议案来决定重大决策,而军队代表很多,是既得利益者。
但越南的很多政府人员,还是希望禁止军队经商,慢慢的也在和军方做一些协商,虽然效果不明显,但还是向前推进了一点。
这次越南法院对张美兰所判的死刑,估计是在做给军方的一些人看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暗示越南军方,在越南的国家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希望军方也要守法经商。不能因为是部队就有特权。
不过估计到最后,张美兰还是可以通过归还约110亿美元给越南政府而获得减刑。毕竟越南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制定的一些经济发展政策的时候,政策放开的程度是相当大的,相当放松的。当时越南政府曾经有一句口号:“先把社会经济发展起来再说,那些不好的东西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然会慢慢消失的,或者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