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湖南一男子成婚19年后,妻子突然离去,男子苦寻未果,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判决离婚12年后,男子与妻子原先居住的房屋被拆迁,男子取得56万多元的拆迁款,谁知,消失18年的前妻回来了,要求分钱……
1984年,23岁的刘某和21岁的李某喜结连理,成为了一对新人。
两年后,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小家庭其乐融融,生活美满幸福。
婚后不久,夫妻俩购置了一套砖瓦平房,后来又加建成二层楼房,这个小楼成了他们共同的家,承载着无数美好的回忆。
然而2003年的一天,李某外出后便再也没有回家。起初,刘某以为妻子只是临时有事,可是日复一日,妻子始终杳无音信。
刘某四处寻找,打听妻子的下落,但都毫无结果,他甚至报了警,可警方也找不到李某的踪迹。
就这样,李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着时间流逝,刘某渐渐绝望了,他一个人照顾儿子,维持着这个残缺的家。
6年过去了,李某依然没有任何消息。无奈之下,刘某在2009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李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在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后,法院最终作出缺席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从此,刘某正式成为了单身父亲,他独自抚养儿子长大成人,也一个人默默守护着这个家,尝尽生活的酸甜苦辣咸。
转眼间又过去了12年,2021年4月,刘某居住的老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
按照政策,他获得了56万余元的各类补偿款,这笔不小的财富,被他计划用这笔钱改善生活,给自己和儿子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
可就在刘某准备用这笔钱重新购置房产时,消失了18年的前妻李某突然出现了!
6月,李某找到刘某,上来就提分钱的事。
她声称,虽然自己离开了很长时间,但这套房子是他们夫妻共同的财产,她应该有权分得一半的补偿款。
刘某懵了,你早已离家出走多年,法院也判决咱俩离婚了,你哪里还有权力分割这笔补偿款?
双方争执不下,李某最终将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平均分割56万余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仔细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纠纷。
经过调查,法院查明:被征收的房屋确实是李某和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其中,房屋本身的征收补偿款为50万余元,另有5万余元是邻居占用土地的补偿款,两项合计56万余元。
同时,法院也注意到,在李某离家后至房屋被征收期间,刘某为维护房屋曾花费1万余元进行修缮。
经过慎重考虑,法院作出了判决。
法官认为,尽管李某、刘某在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某就此放弃了财产分割的权利。因此,李某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但考虑到李某在2003年擅自离家出走后,长期没有履行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义务,法院决定在分割补偿款时先扣除刘某支付的1万余元维修费用。
此外,法官还指出,李某在离家出走至刘某起诉离婚期间,长期下落不明,没有尽到家庭义务。
根据公平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刘某予以适当照顾。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由刘某支付李某房屋拆迁补偿款总额的40%,即21万余元。
李某对这个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一半的补偿款。于是,她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但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历时37年、跨越18年的特殊案件就此尘埃落定。 (信息来源:消失18年后,前妻突然出现要求分割征收款,法院怎么判?,为保证阅读体验,部分内容有所演绎)
其实要查清楚这女的出走后是否有重组家庭,如果是在离婚钱,应该犯有重婚罪,婚内出轨可以让她净身出户
可以让女方给小孩多年欠下的哺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