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娶离异带儿子的女子为妻,两年后因吵架分开,女子带儿子回娘家生活,没想到,11岁的继子竟把男子告上法庭,要求每月支付800元生活费,直到年满18岁,最终法院如何判的?
万万没想到,广州男子找了个离异带娃女,结果两人分开后,继子直接将男子告上法庭,法庭上年仅11的继子与男子上演了一场辩论大战。
凭什么?我凭什么要付钱?又不是我亲生的”陈成军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夹杂着愤怒和无奈。
离婚的打击还未平复如今又要面对前继子提出的抚养费诉求,这让他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
故事的开端像许多都市情感剧一样,充满了浪漫和温情。陈成军一个大龄未婚男青年,遇见了离异带着儿子的杨秀清。
他被杨秀清的坚韧和温柔所吸引,并没有介意她的过去,甚至对她的儿子杨乐燃也视如己出。他们组成了一个看似幸福的三口之家,一起逛街、吃饭、游玩画面温馨和谐。
然而这美好的景象并没有持续太久。杨秀清的前夫,像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再次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不断地向杨秀清借钱。
这成为了陈成军和杨秀清之间矛盾的导火索,最终导致了他们的离婚。离婚后杨秀清带着儿子回到了娘家。
本以为这段关系就此结束没想到11岁的杨乐燃将陈成军告上了法庭,要求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直到他年满18岁。
陈成军与杨乐燃的关系在法律上被定义为继父子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陈成军确实对杨乐燃尽到了抚养义务。
他带着杨乐燃出去玩,关心他的学习和生活,甚至为了他推迟了要自己孩子的计划。这一切都表明,陈成军在主观上愿意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
然而离婚打破了这种平衡。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非亲生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由其生父母承担。
陈成军和杨秀清已经离婚,杨乐燃也跟随母亲生活,陈成军与杨乐燃的继父子关系实际上已经结束。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杨乐燃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现实的一个缩影。在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单亲家庭和再婚家庭越来越多。
这些家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处理。社会对再婚家庭的包容度仍然有限,人们对于继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继父母既然选择了和离异带孩子的另一半结婚,就应该承担起抚养继子女的责任;也有人认为继父母没有义务抚养非亲生子女,这是生父母的责任。
在家庭关系中爱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陈成军对杨乐燃的付出,体现了爱的力量;而杨乐燃对陈成军的诉求,则体现了对责任的渴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爱和责任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变得复杂而微妙。如何平衡爱与责任,如何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这是一个值得我们不断思考和探索的永恒命题。
最后对于男子来说,如果法院真的要让男子感情不和还要承担继子的抚养费,这也许对男子过于残忍了,对此你认为呢?
(案例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