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名女子突然发现,除了自己公司,还有一家公司,偷偷为她缴社保,这让她感到很害怕,反手将这家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0000元。她相信,这背后一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陶婉是名在工作岗位,能独当一面的职场女性,她的能力,让那些七尺男儿,都肃然起敬。 陶婉,听这名字,婉约而柔弱,让男人闻听都激发了保护欲。 可殊不知,她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干脆利落,长的很女人,做事却很男人。 她每天家和公司两点一线,来去一阵风,当然了,她的付出也有了回报,被公司重用,一直升职加薪,给女性们树立了一个楷模。
可这一天,一直做事沉稳,波澜不惊的陶婉,突然就不淡定了。 因为,她突然惊讶的发现,除了她所在的公司给她缴纳社保外,竟然还有家广东的公司,给自己缴纳了一个月社保! 这个发现,让正在查询自己社保信息的陶婉匪夷所思,她这几年没去过广东。 而且,她走出象牙塔,就职于本公司,从没这山望着那山高,换过工作,不像别人三天两头跳槽。 也就是说,这家广东的公司,她从没耳闻过,也和它没交集,这家公司,是如何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的?又凭什么给自己缴纳一个月社保?
这让陶婉倒吸一口凉气,就像黑暗中,有一双偷窥的眼睛,而她却看不见对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陶婉开始不动声色的着手调查这件事,这家公司,是去年12月份为她缴纳过一次社保的。 她胡思乱想很多,想了无数这家公司给自己缴纳社保的可能性又一一排除,如果想探知真相,她只能走诉讼程序。 她相信,这背后,一定不会是无缘无故,一定另有隐情。 于是,陶婉一纸诉状,把这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9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 在陶婉看来,对方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这样的事,当自己发现那一刻,带给自己的震惊无法言表。 这件事,给自己带来了恐慌,忐忑,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给她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
当然了,索赔不是目的,她要揭开这背后的真相,解除潜在的危险,追究自己信息被泄露的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样的呢?
1、这家广东公司浮出水面,并对自己没有侵权做出辩护。 这家公司辩称,去年年底,本公司因办理相关资质,与卓越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卓越公司,为他们提供资质,办理及猎聘人员等服务。 而陶婉的个人信息,就是卓越公司提供给他们的,要求录入社保。 没想到,4天后,卓越公司又要求更换人员,他们也配合着完成了工作。 在该公司看来,陶婉只在他们公司的社保系统中,保留了4天,他们还支付了一个月的社保费用,陶婉却将他们告上法庭,其实,她们也是受害者。 而且,陶婉的信息,是卓越公司提供的,他们不属于盗用信息,也不存在侵权的主观过错。 再说了,陶婉的侵权索赔,没有提供他们公司给缴纳一个月社保,和给她造成损失的因果关系证据,法庭不应该支持。
2、法庭判决广东这家公司存在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同时,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自然人或者监护人同意。 具体到本案,陶婉不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他们没有义务帮陶婉缴纳社保,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了她个人信息,构成侵权。
3、法院判决,这家公司赔偿陶婉2000元经济损失,但驳回了精神损失索赔。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陶婉发现这一事件的时间不长,虽然给她带来困扰,但影响不是很恶劣,综合考量后,做出判决,该公司赔偿陶婉2000元经济损失,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至于精神赔偿,考虑到没对陶婉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法院不予支持。 该公司很是不服,认为陶婉的个人信息,是卓越公司给他们提供的,陶婉应该跟卓越公司索赔,而不是他们。
《民法典》1198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说,该公司赔偿陶婉损事后,可以向卓越公司追偿,那就是他们自己的纠葛了,和陶婉无关。 这起案件,给我们提了个醒,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切勿给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机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愈发引人关注。
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时刻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切勿给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机。 (文中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想一下,这种就是挂资质就懂了,企业审查资质时需要交社保的相关资质专业人员符合要求,交一个月拿到资质就不继续交了。
能同时两个单位交社保?
你交钱他们收钱的时候都没问题。问题是退休时找他拿社保那就问题来了
意思说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白挂了资质,钱交给公司了,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用了资质
这种事能发生?那有两家公司能同时交纳社保的?
做的非常对。如果挂靠资质,是需要负责的。安全员,工地出个安全事故。牢底坐穿吧。还有什么法人,副总。
就交了一个月,不是同月交两份,是她不知道有单位给交了一个月
😁😁别来忽悠我们广大人民群众了好不?😁😁
人家又不脑残
这女人就是个事儿妈!
这事吧,天眼查,查老板的功能,输入身份证号,看看是不是企业法人或监事之类的高管。如果搜不到,有人给自己缴纳社保,那自己就偷着乐吧[滑稽笑]
为了方便掌控当数据个人信息一体化个人还能保护个人信息?只是有需要与没需要的区别。你悄悄问问360腾讯信息一体化只要有需要盗取个人信息很难么。
卓越公司要是说A公司提供给我的 A公司说B公司提供给我的 那么这位女士是不是得打几年的官司
欢迎多家公司为咱交社保!
真能扯,这社保号就是身份证号,两个公司交可能吗?
扯淡吧
什么破文章
放屁,社保系统根本入不了,造假瞎编无疑,已举报[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