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男子相亲认识一女子,7天后,女子说她怀孕了,男子给了23万彩礼,二人迅速闪婚,不料,女子生下孩子后,不让跟男子姓,不让起名,不让上户口,男子偷着带娃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崩溃,之后,男子又发现妻子的秘密,不禁万念俱灰,男子告到法院,判决结果一出,他不能接受!
(案例来源:小莉帮忙)
2024年3月3号,周强心情格外激动,他穿的西装革履,将头发梳的整齐,因为,他要去相亲了。
当周强看到了小洁的那一刻,眼前这个身材匀称,长相大方的女子,不禁让他怦然心动。
两人互相介绍后,便很快熟络起来,小洁很善谈,又爱笑,周强觉得很满意。
就这样,两人处上对象了。
一周后,小洁略带娇羞的告诉周强,她怀孕了。
周强一听喜出望外,他觉得自己作为男人必须负起这个责任,他一定要给小洁一个家。
于是,两人开始见家长,谈婚论嫁,双方说好彩礼23万元。
很快,周强和小洁在3月21号领了结婚证,迅速闪婚了。
为了能和小洁每天在一起,周强还特意把小洁带到了自己的工作地,因为小洁怀孕。他又怕她吃苦,还特意叫来妈妈专门照顾。
周强的母亲得知要当奶奶了,自然喜不自胜,放下家里的一切,义无反顾的跟着儿子来照顾小洁。
为了让小洁吃好,睡好,她可舍得花钱了,哪怕再贵的东西都给儿媳买着吃。
周强原本以为,这样掏心掏肺的对小洁好,会换来她好好过日子,却不曾想,岳父岳母张口就让小洁离婚。
而让周强接受不了的是,小洁在怀孕三四个月的时候,动不动就作,还要打掉孩子……
后来,小洁有孕期高血压,又不配合治疗,无奈之下,只能剖腹产,生下了一个女儿。
女儿因为早产,当天就进了ICU,治疗20多天,花了4万多块钱。
其实,周强不心疼钱,只要女儿健健康康比啥都强。
孩子出院回家后,小洁的态度一反常态,在周强兴冲冲要给孩子起名的时候,她非不让,还不让跟周强姓,更不让孩子上他家户口。
之前,小洁各种无理取闹,周强觉得她可能因为怀孕情绪不稳定,可是孩子生完了,她还这样,肯定有问题。
周强开始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带着这个疑问,他开始了行动。
他偷偷带着孩子做了亲子鉴定,没想到,鉴定结果一出来,他都傻了。
周强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他不敢相信,又去做了司法鉴定,结果,孩子真不是他的。
周强非常崩溃,小洁居然绿了他。
然而,周强又发现妻子的另外的秘密。
小洁之前告诉周强自己结过一次婚,结果,周强发现小洁都3婚了,而自己是第4家。
而小洁的前夫告诉周强,她就想要钱,动不动就走,跟她日子没法过。
而小洁的另一个前公公表示,曾给小洁6.6万彩礼,不要了,自认倒霉,不想跟她有关系了。
一个和小洁有过过往的男方,甚至连提都不想提,直接挂断电话。
周强万念俱灰,原来小洁不仅骗了自己的感情,还骗了自己的钱。
周强算了一下,他给小洁23万彩礼,结婚杂七杂八加起来花了40多万,孩子生病还花了4万多。
周强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小洁返还彩礼以及孩子生病的医疗费。
1、周强要求小洁返还23万彩礼,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周强和小洁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还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正常来说是不符合退还彩礼的情形。
但是,小洁存在重大过错,因为孩子并不是周强的亲生女儿,这可以视为婚姻存在重大瑕疵。
考虑到周强实际遭受的损失,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看是否退还彩礼。
2、周强有权要求小洁退还他给孩子支付的医疗费?
《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因为孩子并不是周强亲生,所以,他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他有权要求小洁退还为孩子支付的医疗费。
周强表示,在小洁生产和孩子住在ICU产生的费用,小洁都应该返还。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周强在这段婚姻里是无过错方,而小洁隐瞒多次婚姻的事实,以及孩子并非周强亲生的事实,都属于欺诈行为。
因此,周强可以要求撤销和小洁的婚姻,或者提出离婚,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准许周强和小洁离婚,孩子由小洁抚养。
小洁退还彩礼8.8万元,小洁支付周强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小洁退还周强为孩子花费的24019.2元。
周强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已经提起上诉。
人物化名
骗钱的,这种人应该法办,而不是保护!